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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重逢


12月底的y城看守所,天气阴冷,冷意直钻脑子里,空气里都是雾霾。

        为了防止排队要等,早晨没到七点,丝浓抱着卷宗和笔记本电脑,冻得跺跺脚,把脸蛋往厚厚的围巾缩了缩,亦步亦趋地跟在老王后面,太阳还未完全从地平线跃出来,看守所的大门缓缓打开,环境森森而冷肃。

        看守所也开始了日复一日的一天。

        经过手续的递交,走过一道道锁着的大门,前面几间讯问室内,已经有影影绰绰的人影。

        狱警在带着一个个犯人到指定的讯问室会见。

        老王带着她走入第四间讯问室内,把电脑设置好,要讯问的人早已被带进,大喇喇坐在栅栏对面,不正眼瞧着他们。犯事的是三十几岁的男人,戴着一次性医用口罩,一脸愤懑的样子,老王正在问他,一脸严肃,他耿着脖子喊:“我没有强迫,她是我女朋友。”

        违背妇女意志就是强迫,丝浓嘲讽地盯着他,欺负女人算什么男人,无能。

        丝浓是协助老王办案的,刚接触时,办案组的人普遍认为是起简单案件,谁知是零口供,增加了不少难度。又狠狠地讯问了一回。

        谈话一直到大中午,打道回府。

        把捺了印的笔录收到公文包里,丝浓跟着老王从讯问室出来,老王跟门口的狱警说了声:“回去了。”

        丝浓也跟着礼貌地打招呼:“我们这就回去了,今天麻烦您了。”

        那狱警朝他们招招手,让他们赶紧走。

        每天都有案件送过来,年轻时追求公平与正义的热情已磨平。

        丝浓拎着公文包和手提电脑,大踏步走出看守所大门。

        她已经被借用在好几个办案组了,连续好几个晚上加班,忙的昏天黑地。

        跟在老王后面,他腿长匆匆地大步迈着,她在后面快步地走着,脑袋一片迷茫。

        梦想遥遥无期,后来经历了一些人和事,整个人愈发变得平淡和无趣。

        走到门口,远远看到一辆亮着灯嘟嘟嘟的警车,旁边围了一圈的高个子男人,有个熟识的小姑娘,欢快地跟她打招呼:“嗨,丝浓姐。”

        还没等她说完,她身后的车门一下子打开。

        警车上下来一个人,长腿长胳膊,冷硬的声音低低吩咐:“带个犯人过来,看好了。”

        待这人的正脸在雾霭中逐渐显现,薄唇剑眉丹凤眼,她只觉脑子一片空白,震颤地寒意从后背往心脏涌起,这么冷的天,她的后背竟冒出冷汗。

        光是这幅脸,她就永远忘不了。

        这人还是旧时金贵玉质的模样,宽肩窄腰,有棱有角,额头饱满,鼻梁高挺,皮肤极白,微微一笑时总是一副斯文败类的模样。不似她如今这般落魄,从高高的枝头落下去,谁都可踩她一脚,她却只能摆出什么都不在乎的样子。

        此刻,她真想自己瞎了,顶着风冒着雨来看守所提审还遇到旧人。

        印象里,年少时,在无数个漫天星光的夜里,她坐在疾驰的车里,看着城市的灯光和建筑金碧辉煌往身后闪去,只觉无一处属于她,而他的手带着暖意,用力地握着她,低沉地道“喏,一起来视察视察城市的发展。”两个年青的人,还带着对美好未来的期待,常常晚上穷游整个y城,看城市灯光璀璨,看夜空星光迷人,对现实的客观存在和人们无奈的选择一无所知。

        虽然平淡如水地工作了这些年,她刻意地遗忘下,很少想起这张迷惑人的脸,偶尔午夜梦回,也是刻骨地悔意。

        她看人时第一眼非常注重眼缘,不想他空占着一张颠倒众生的脸蛋,却毫不正义,倒是心机深沉和偏执居多。

        但她偶尔还是会想起年少时的浪漫,见不得光的感情,漫天雪地里的鲜红玫瑰花,黑暗的房间里的激烈争执,厌倦浓烈时烟草味的深吻。

        自从当年分开后,她把单纯的、年轻的、鲜活的自己困在过去中,精神常常在低谷挣扎,绝不放出来。

        直到老王提醒她,她才恍惚地跟上去,整个人不知是因为天气的寒意还是心底的寒意而瑟瑟发抖。

        年轻的警花眼尖,看到丝浓,欢快地招手道:“浓姐,好巧,你也来看守所的。”

        听到她刚在跟自己打招呼,丝浓强迫自己转回去,勉强地扯出笑脸道了声:“是呀,好巧。”巧的宁愿今天没来过。

        她脑中一片空白,却还是强迫自己冷静,深深呼吸,冻得发僵的指尖掐进肉里,丝毫不觉得痛。

        他早已在当年那场事件中博得了前程。也对,他那样八面玲珑的本事,只会损敌一千自身毫发无伤。

        李征淡淡扫了她一眼,她身上穿着一件驼色呢子大衣,棕色秀发松松挽了个发髻,眉眼柔和,眼底下有淡淡的青色。不复当年的年轻气盛和鲜亮颜色。他还记得年轻时在他身边,每天换着不同的颜色鲜艳的衣裳,站在镜子前笑眯眯地问他,笑的肆无忌惮的她。

        丝浓仿若看着陌生人一样,眼神未施舍他半分,只踟蹰了下,静静地要离开。

        快离开他身边时,李征抿了抿唇说:“你这些年过得怎么样?”

        丝浓恍似未觉,用毫无感情地声音答道:“不好意思,我不认识你,再见。”

        她过得怎么样呢,离开他,她依然平静如水地过着生活,只是偶尔夜深梦回时会想起他,想起自己被荒废的青春,想起自己刻意忽略的不自量力。

        她稳了稳心神,握了握自己的手掌心,毫不停顿地往外走。回忆过去对自己毫无益处,人总要向前看,她已经不再是年轻时单纯的小姑娘了,也不再把爱情当做人生的全部。

        按照年轻时非要争个子丑寅卯的脾气,她早反唇相讥,忍无可忍,无需再忍,战了再说。

        现在,呵,唯余疲惫。

        那位年轻的小姑娘看他俩之间气氛不对劲,悄悄地问:“征哥,你认识浓姐呀?我看她好像不怎么待见你。”

        李征抬脚撵了撵地上的泥土,含糊地“嗯”了一声,心里只因被无视,憋着一股气。

        丝浓心头沉沉着走出大门外,因为遇见故人,轻松的心情丧失殆尽。

        跟着头儿回到了单位,故人重逢导致丝浓整个人一下午的工作都不在状态,心不在焉地干完了手头的活儿,丝浓拒绝了同事的约饭,收拾好包后一路慢慢悠悠地开回了宿舍。

        回到了宿舍,挂好包换了拖鞋,换了睡衣,拉上窗帘,房间里一片漆黑,整个人恹恹地趴到床上埋进被子里,仿佛这样才有安全感。她拿出手机,调出音乐,慵懒深情地女声从音响里缓缓流淌,是菲姐的《执迷不悔》:

        “我已听厌你说我那样美丽

        若付在旧日子不再可贵

        今日且忍心一声再会

        不须伤心风中依偎

        勉强与你

        到底总会

        在热烈后变飞灰”

        她与他今日重逢,却连一句“再会”都不忍说。

        当初的浓情蜜意经历了争吵、沉默终变成了飞灰。

        孤单与寂静如深海般一阵阵向她扑头盖脸地涌来,让她情不自禁地只想沉沦,不愿意醒来面对现实世界。她知道离开他后,她的情绪出了问题,却从不愿意将软弱袒露人前。

        在抚慰人心灵的女声中,如之前数不清的孤独的夜,她沉沉地睡过去。

        那头李征看着队友安全送犯人进入看守所,转头无声地上车,风驰电掣地开着车。队友们坐在车里只觉风景快速地从高架上往后退,纷纷开玩笑道:征哥,你开这么快干嘛!秋名山车神啊!”

        一路无言,车停到了局里,他把车钥匙扔给保安,还未走到办公室,想了想拐角去了法制科。推开办公室的门,杂乱的办公桌后看到埋头整理案卷的王江,他走上前去,递上根烟给他,从口袋里掏出菱纹银打火机,“ciing”一声,给自己点上一支,吞云吐雾起来。

        深深吸了几口,他抬头斜睨着王江:“哎,老江,你最近不是去隔壁单位送案件,就没遇到熟人?”

        “嗯,遇到了,怎么了?”王江不在意地答道。

        听了这话,他“蹭”地站起来,“你遇到了她,你不早说?”

        “有什么好说的,你当年不是把人家甩了”。王江仿若未闻,默默地抚着鼻子道。

        “你又不是不知道我当年的难处,你给我查查她最近负责的案子。”他又烦躁地猛抽了几口烟。

        王江笑了一声,抬起手拎了桌子前面的蓝色文件夹甩给他,“喏,自己看,那个有个上面督办的电诈案件就是她负责的。”

        他接过蓝色文件夹,仔细翻了翻,看到熟悉的名字,指了指,说“行,谢了。晚上聚聚。”李征把烟头摁灭在繁复花纹的透明烟灰缸里,又大踏步地走出去了。

        “哎——你是刑大的,她介入的是我们经侦支队的案件,你们头儿要叫翻了”王江无可奈何地笑了,随他去吧,自己只要等着看追妻火葬场就完了,他饶有兴致地想着。

        执勤到晚上八点多,王江在群里约了几个发小,将地点约在了firstclub,通知大家晚上聚一聚。李征从单位回到家,在家洗个澡换了身银灰色真丝衬衫,开着他的黑色glc一路从地下车库风驰电掣地往酒吧而去。

        从世纪大道一路往西开,车窗打开,初春的晚上带了点暖意的风,扑在人的脸上带来舒适的感觉。从通榆大桥上下来,迎面而来是y城恰如其分地宣传标语“一个打开心扉的地方”,这座城市是他土生土长的地方,空气质量常年排行全国前十,天空常常是湛蓝的,道路开阔,市容整洁干净,市区道路随处可见绿植鲜花。

        他待久了未觉得,倒是以前丝浓刚来y城时,常常在他耳边不吝对这座城市的赞美之词,虽然两人之前都是n城那个火炉城市上的大学,梧桐落叶铺满了一地,道路车流拥挤,人潮涌动,高楼大厦耸入云间,印象中多是雾蒙蒙的空气。

        回到y城,乍然见到湛蓝的天空,安静的街道,新鲜感与喜悦之情溢于言表。作为当地土著,他带她去了自己从小玩过的景点,如数家珍向她娓娓道来,景点的历史,她当时满心满眼想与他终老在这座城市,最是开头最美,结局往往不如人意。

        收回渐渐远去的思绪,正好到了红绿灯,后面的车看他的车停着不动,长按喇叭,打断了他的走神。他启动车子,脚踩油门,继续往前开去。

        到了酒吧门口,车钥匙扔给泊车小哥,自己大踏步地进去。6606卡座上早已坐了一圈人,除了王江,还有在附医的卫轩、赵宇等人。李征笑着向大家打了声招呼,寻了个座位坐下来。

        台上几个红色的灯光照射着,如一片红雾,看不清人的脸孔,男男女女在下面随着音乐舞动,气氛很嗨。蓝色的水晶玻璃桌上早早摆放了酒,洋酒、鸡尾酒、软饮、果汁摆的满满当当,不一而足。

        李征在这样热闹嘈杂的环境中却仍是感到孤身一人,外界一片吵闹,内心却是一片空虚。内心烦闷却不知缘由何在,他听着王江和卫轩侃大山,伸手拿过血腥玛丽饮了一口,这种鸡尾酒由伏特加、番茄汁、柠檬片、芹菜根混合而成,鲜红的番茄汁看起来很像鲜血,号称“喝不醉的番茄汁”,李征一口接着一口,浑然不觉。

        穿了一身白色衬衫的卫轩,长年拿着手术刀、修长白皙的手上端了一杯琴费士,以金酒为基酒,加入了鲜柠檬汁和苏打水,很符合他的医生身份和性格,温和而清爽。

        着黑色短衫的王江,从漂亮调酒师那转悠了一圈,拿了一杯特基拉日出,墨西哥产的龙舌兰酒加入了大量橙汁,再辅以红石榴汁沉入杯底,色泽鲜艳,颜色分明,从黄到红,充满了热情的阳光气息。

        卫轩坐他旁边轻轻碰了碰杯,温和地嗓音低声问:“哎,征哥怎么了?怎么一个人坐那喝闷酒?啧啧啧,不像他的风格。”

        王江听了这话,转头瞧了一眼旁若无人闷头喝酒的人,又转过头来,一脸八卦兮兮的表情,大大咧咧地道“咱们征哥是情伤了。”

        卫轩先是嗯了一声,又“嗯???”差点呛到,忍不住道:“他未婚妻不是在加拿大留学麽?两人闹矛盾了?”

        李征的未婚妻周怡和卫轩是从小一个院里长大的,周怡母亲是市人事处的,卫轩父母是卫生系统的。卫轩情根深种,只不过周怡不爱温柔男二,眼神都落在了大院恣意妄为的李征身上,如此卫轩也只好诚心祝福。

        王江听了忙摆摆手,“不是,换了个,不好说。”卫轩听了这话,“前几年不是谈了个要死要活一阵子的女朋友,后来不是收心和小怡订婚了麽?他又搞什么?”

        王江忙捂着他嘴,“关你什么事,你强出什么头,他未婚妻又不是你老婆,征哥谈十个八个的,你别管。”李征听了这话,气的笑了,什么谈个十个八个,屁,他素的都快成和尚了。

        卫轩明白李征的性子,被他那个老来得子的母亲宠的恣意妄为,成年后又送到警校,锻炼了更为钢铁般的意志,十头牛也拉不回来。

        “嗷嗷哎,今晚征哥请客,大家尽情快乐。”王江作为气氛组成员,热闹起来。又拍了拍李征的肩,“征哥,女人嘛,有什么好苦恼的,过几天浓妹妹要来咱们单位参加联席会议。”

        听了这话,李征抬起如水洗般乌黑的眼睛,迸发出神采,“懂我。”

        说完,微微倾身和他碰杯,一饮而尽。红色的酒液衬的他嘴唇如玫瑰鲜艳欲滴,王江内心卧槽了一声,妖孽啊!摇摇头溜去和卫轩继续侃大山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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