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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凌云枝(二)上


凌云枝(二)

        我也许是从小读了太多故事和小说,却缺乏对现实社会和活生生的人的观察,因此,在我对这个世界的认知中,权力、地位、财富和美貌,如同大山深处被恶魔守卫的宝藏,一个默默无闻之辈必须付出汗水,鲜血,爱和良知,才能触碰它的边缘。

        有某些刹那,我曾经极其渴望;但归根结底,它们与我及家人毫无干系,与酱园地那些看不出长处的孩子们毫无干系。

        不管是过去、现在还是未来。

        张桥生却不这么想。

        十五岁时,他就信誓旦旦对我说,他要成为人上人,站在顶端的人,掌控一切的人。

        他发誓时站在酱园地最高的小山丘上,只不过能望见周边几十里田野,但更远外的雪峰、大海和高空,却映在他那双明亮的眼睛里。

        “那你会成为一个坏人。”

        我试图展示自己的思想,这样一来不至于感到落后太多。

        “你可能会做出很坏的决定,因为你看重财富。比如停止给荒野巫师们提供住处,听说上一任大君就曾经这么干,他觉得他们是自找的。”

        少年张桥生回过头,朝我笑。

        我心想,他已经拥有世界第一的外貌了,还管那些做什么?

        “小枝,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我会为每个人提供房子,不会再有人经历像我流放荒岛时的苦难!”

        他重新望向城堡般隆起的云。

        “要做到就必须成为人上人。不止这个,还有很多很多事情等着我去做。你们等着瞧吧。”

        那时他的背影多好看呀,像悬崖上挺拔的松树,像大海上信天翁白色的背脊,我一辈子也不会忘记。

        但是,他自己还记得小时候的誓言吗?

        火车到达南珠市站后,我随着人流向外走,白壳子那无处不在的大屏幕上展示着各种广告,指示牌和电子屏数不胜数。

        我晕头转向的走着,不知道为什么,紧张充斥全身,拖着行李箱的手臂都在颤抖,冒出了一身大汗。

        不应该呀。我不停的对自己说。你在紧张个什么劲儿,凌云枝,今天又不会发生什么……

        只不过是一个老朋友可能会来接站,一个你失败的初恋。

        但是,你们都长大了,对小时候的蠢事完全可以一笑而过。

        是的,凌云枝,放松下来吧,这么多年了,你还不知道自己的的爱情早已结束了么。

        这样胡思乱想中,已经来到了站前广场。

        南珠市是第一等的大城市,人头攒动的广场让我大开眼见,甚至开始怀疑会错过任何来接站的人。

        因此,当听到有人叫我的名字时,我的喉咙都卡住了。

        我僵硬的转动脖子,一个陌生的、笑盈盈的胖子出现在眼前。

        说这个人胖,只不过是委婉的说法。他起码有三百斤,加上高个子,整个人像一面肉墙般挡住了光线。这家伙还身穿印花polo衬衫、皮质墨绿色短裤和黑色运动鞋,运动鞋上方露出一截荧光绿的袜子,就算没有超常的身材,也足够引人注目了。

        其实,之前我曾数次瞥过他,都毫不停留的掠过了,因为爸妈曾教导我,盯着别人看(特别是那些奇特的人)是没有礼貌的举动。

        是他在叫我?我有些摸不着头脑。

        “你真认不出我了?”那胖子咧嘴一笑,肉嘟嘟的脸颊推向耳边。“我是张桥生。”

        我呆滞原地,这下顾不得礼貌了,将那人从头到脚打量了三遍。

        不。

        巫神在上,这一定是某个恶劣的玩笑。

        他一定是不想见我,特地派来这个胖子假装成他,对不对?

        可是,我无法避免的发现,这胖子的眉毛、眼睛、鼻子和嘴巴,甚至头发、耳朵和酒窝……依稀都有记忆中的影子。

        除了那些肉。以前多么漂亮的骨骼,现在却要撑起这许多肉……

        胖子抬起一边眉毛,再一次说:“嗨,小枝。”脸颊和唇舌都太过丰腴,名字弹跳着落到我耳里。

        “你不戴眼镜了。做了近视手术吗?白壳子的?”

        “不……师父为我治好的。”我梦游般回答。

        他哦了声,说:“你师父挺厉害,既是粉刷匠又懂医术的巫师可不多。”

        见我不答话,那胖子耸耸肩:“凌云枝,你真的认不出我了?喂喂,我记得你十三岁时有一阵子也挺胖的呀?那时候鱼丸叫你胖吱吱,你才痛下决心减肥,结果瘦下来他又叫你瘦吱吱,差点把你气哭,你还发誓说自己永远不会叫别人难听的外号。我没说错吧?”

        好吧,这下我确认了他的身份。

        只是,大脑却更加空白了。

        接下来的一小段时间有点恍惚,那胖子似乎替我拎起行李、似乎走在前面开路、似乎为我打开了车门……总之,我不太记得了。我只知道最终我们穿过拥挤的广场,坐上他开来的闪亮的节节车。

        开门时我才想起向他道谢:“这么大热天的,谢谢你来接我。”

        那胖子无所谓地笑笑:“应该的,小枝,你迷路了我要花更长时间找。”

        我立刻联想起小时候几次走丢的经历,脸颊热度上升,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

        接下来的一路上,我们聊了些琐碎小事,我至少有一半心思飞到了天外,完全不知所踪,另一半心思勉强应付着对话。聊得越多,他给我的感觉越像张桥生:自信放松,简洁利落,轻而易举就能让对方畅谈。

        只不过……

        只不过……

        因为这巨大的意外,我连南珠市的一条街道也没有看清,野舍和宿舍也犹如一团云雾,浑浑噩噩就飘过去了。他送我到宿舍后,便准备离开,走之前他似乎有什么话想说,我从他将嘴撇向一边的神情观察出来(巫神啊,以前他这么做时是多么好看,现在却像嘴里塞满橡果的松鼠)。

        这时我才想起牛肉酱汁,赶紧取出交给他。

        他道了谢,坐上车。车已经发动了,他转过头问我。

        “你刚来这边,对哪儿都不熟,想去我老妈那边吃饭吗?”

        我连忙拒绝:我已经够麻烦他们了,怎么还能厚着脸皮去蹭饭?

        他点点头,开走了。

        我一直注视着车尾,一直到两盏尾灯消失在巷口,才行尸走肉般进入宿舍。

        唉,老天爷。

        我是怎么被指引进入一间小屋,安排了床铺,跟什么人说过话,吃过什么喝过什么,上楼还是下楼,哭还是笑,全都不记得了。

        当天夜幕降临,倒上床之前,唯一有印象的是轰隆隆的坍塌声在耳边回荡,就像珠穆朗玛峰——不,就像整个青藏高原一块一块崩塌,一片一片脱落,漫长而无止境,直到疲乏拉下黑色的帷幕。

        我感到自己好像恋爱了一百次,又失恋了一百次。

        过去十年每天每夜都记得的少年逐渐破碎,拼凑成一个小山般的大胖子。

        笑起来脸颊将眼睛挤得快要消失了、向一旁撇嘴时酒窝能盛下二两酒、下巴底下能藏进一只乳燕。坐下时像一只坍塌的水母、两只手掌像小婴儿有凹陷的窝。

        但是,突然间,如梦初醒。

        床铺,小屋里,一路走来。

        原来,最深处,我的确是为他而来的。

        而且,我确信,我依然爱着那个少年张桥生。

        只是,他再也不见了,连同我在爱情的上一切过往,通通消失无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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