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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朝歌丢丑了


朝光荣走到朝歌身旁,让她赶紧打开录取通知书,王秀也凑过来打算一起见证这喜悦的时刻。

        录取通知书从邮递的包裹里被缓缓抽出,一行烫金大字k大录取通知书映入三人眼帘。

        朝歌迫不及待地翻转开来,眼神逐渐灰落,朝光荣眼神也暗了一下。

        “宝贝女儿,你怎么不出声了,欸,拿过来给妈妈看看你的喜讯。”

        王秀拿过录取通知书后,顶部的亲爱的朝暮同学七个字犹如一道惊雷劈的王秀七零八落。“这怎么可能?朝暮那个野草也配上这么好的学校?她配的上k大?”

        此时,电话铃声响起,l大的招生办负责人亲自打电话过来,朝光荣接起电话随即对着大厅的一众人“嘘,l大的招生办。”

        “光荣啊,令千金被我校录取了,只是她的这个分数实在尴尬,卡在分数线上,跟她一个分的人不计其数,但咱学校只有一个名额,你要是也有意让令千金来我们学校就读的话,学费多出点就行。”

        电话这头的朝光荣脸黑的不像样子,l大虽然名声不像k大那么响亮,但也是老字号的贵族学校了,为了女儿的将来生活和交友,k大上不了,l大的确是不错的选择,但是现下被老熟人电话打到家来要学费着实尴尬。

        还没等朝光荣回复,招生办的又说道“光荣啊,令千金听闻还有一个考上了k大啊,恭喜恭喜,是叫朝暮吧,人中龙凤啊人中龙凤啊,以后有你享福的日子。”

        朝光荣这才脸色缓和点,有一个k大的例子,说明他的培养不差。

        “行,朝歌读l大,我就给她定下了,有时间再聚,挂了。”

        招生办老师见招生工作完美完成,在电话里也说道“那成,光荣兄再会。”

        朝光荣挂掉电话,走到了沙发旁边坐下,端起了一壶茶,王秀凑上来笑着准备问有什么事情。

        朝光荣将茶杯重重放下,“你还有心情笑,朝歌学校要学费的电话都打到家里来了,你看看多丢人,这就是你培养出来的好女儿,看看别人朝歌,一分多的钱都没花,上了顶尖学府。”

        王秀被朝光荣喷的说不出话,朝歌也十分不服,输给朝暮这个家里的养女,她大小姐的身份还要不要了,想到这里,她委屈的哭起来。

        朝歌一哭,哭的王秀心里不是滋味,王秀放下录取通知书,抚摸着朝歌的头“宝贝女儿不哭,宝贝女儿不哭”话毕,王秀还恶狠狠地看了朝暮一眼。

        朝暮冷眼旁观着这一家的闹剧,她从来都是个局外人,无所谓的耸了耸肩,她虽然姓朝,但好像跟朝家没关系一样,要说朝家也算m市有名的商人,不知道为什么家务事一地鸡毛,朝暮从来不觉得王秀的所作所为都是因为她,没有她,朝光荣成天应酬,王秀可能会把注意力都转移到朝光荣身上,没准儿给朝光荣身上安个追踪器。

        朝暮虽然看穿了王秀此人,但她觉得没必要跟王秀撕破脸皮,教育王秀拉低了她的档次,在朝暮的计划内,她读完大学便要争取全额奖学金出国再也不回朝家,一开始朝暮刚刚懂事的时候也是真心对待朝家众人的,只是她没想到王秀连一个小孩子都容不下,缺爱导致她思考的比同龄人更多也更早熟,朝光荣对她还可以,但也只是表面不走心的那种,不然他不会每次有事就吼王秀,没见过他拿朝歌开刀,话说回来,朝暮也挺羡慕朝歌的,家里有钱,父母双全,偶尔吵吵闹闹但是这不影响他们对朝歌的爱。反观自己,朝暮在心里暗讽了自己一下,除了高智商似乎上天没额外的馈赠她什么。

        \"所有的都要靠自己争取。”朝暮在心里对自己加着油,握紧了拳头。

        朝暮拿起茶几上的录取通知书,默默地走上了楼,回到房间,朝暮将录取通知书放到抽屉里,洗了个澡舒舒服服地躺到了床上,回忆着今天王秀哑巴吃黄莲有苦说不出来的画面,有点大快人心。

        “人定胜天。”朝暮脑海里划过这四个字,明天去做个纹身,纹在锁骨上,想法敲定后,朝暮便进入了香甜的梦境。

        清晨的阳光透过窗帘打落在朝暮房间的地板上,也温暖着朝暮的心。朝暮觉得自己每天最开心的时刻一是夜晚夕阳落山的时候,二是清晨太阳升起的时候,在朝暮的心中,虽然她不知道自己的爸爸妈妈究竟发生了什么,但她内心深处相信着爱情。

        若为卿,朝朝暮暮。朝暮还不知道自己的那个人在哪,但她相信,命运会有最好的安排。

        朝暮一向是朝家起的最早的一个人,向来是朝家三口人一起吃早餐,朝暮一个人解决自己的温饱问题。今日与往常一样,朝暮起床下楼,只有佣人在打扫着屋子,朝暮跟佣人打了个招呼便出门了。

        朝家呆了十几年的佣人对着朝暮的背影宠溺的摇了摇头,虽然朝暮是朝家的养女,但她深得人心,因为朝暮一点儿主人的架子都没有,甚至帮她们分担家务也没有怨言,至于王秀和朝歌,佣人们都清楚若是王秀娘家没背景,她早跟朝光荣和离了,朝光荣对王秀的感情在这些年王秀的斤斤计较下几乎消失殆尽,但是一来王秀家有背景,二来有朝歌这个女儿在,男人到了中年,也折腾不动了。只图一份家庭的温暖,日子在大家的眼皮子底下也就这样一天一天的过去了。

        朝暮迎着清晨的阳光来到了一家纹身店,这家纹身店的招牌很是醒目,一次纹身,终生朋友。

        “老板,我要在锁骨那儿纹身。”朝暮敲了敲前台,睡眼惺忪的纹身店老板文烟看向面前清秀的小女孩,心生好奇。

        “到我这儿来纹身的都是社会大哥们,你一姑娘家家的凑啥热闹。”文烟本名文学,但是他的经历跟他的名字恰好相反,他既不文明也没学习,父母双亡车祸双亡的那一年他只有十四岁。文烟的父母生前给m家有名的白家办事,他父母走后,白家主事的提议给他换个名字,让他学个手艺开个店维持生计,文烟毫不犹豫地把名字从文学改成了文烟,他从那一年开始喜欢上了抽烟,开了纹身店,在他的经营和白家给的人脉下,文烟现在已经是m市连锁纹身店的老板,他选了一家规模最小的纹身店亲自坐镇,给了一大笔钱还白家当年的人情,也代表着自己以后独立门户。

        朝暮不服气地开口“你开业就是做生意的,管那么多干什么,我要在锁骨处纹一个人定胜天。”

        文烟这才抬起头仔细地打量着眼前这个清秀的小女孩,人定胜天,文烟嘟囔了一句,嘴角勾起一抹微笑,“行,这笔生意成交,好一个人定胜天,是我文烟的朋友,首次纹身给你免单了,你以后多带朋友来。”

        朝暮听到这次免费,喜笑颜开地答应了,心里却在想,纹一个就已经很张扬了,自己哪里会再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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