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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人定胜天


文烟拿出麻醉膏和打纹身的机器,朝暮坐在他身旁,文烟细致地将麻醉膏均匀的涂抹在朝暮的手上,“这姑娘年纪不大,手都粗糙了。”文烟心里嘀咕道。

        “姑娘,你做啥的?”出于好奇,文烟还是问了出来。

        朝暮看了他一眼,锁骨处传来细细麻麻的痛感,“我还没工作呢,今年刚刚考上k大。”

        朝暮的不谦虚让文烟倒吸了一口气,“k大高才生?”文烟眼冒精光,他当年没上学就学了手艺是他这辈子的遗憾,如今面前坐着一个被全国第一知名度大学录取的学生。

        “能考上k大。那你智商相当不错哦。”文烟赞美地说道。

        朝暮的嘴角扬起一抹弧度,她的智商她向来都很相信,不需要别人来映证。

        “你笑起来挺好看的,多笑笑,这个力度给你做纹身疼吗?”文烟没直接问朝暮的家庭情况,但他已经看出来眼前的这个姑娘命不好,这手的粗糙应该是做家务做出来的。

        朝暮立马收起了唇角荡开的丝丝笑意。

        行走在黑暗与光明之间的她不能过度向往光明也不能沉溺黑暗,朝暮朝暮,人如其名,一半明亮,一半暮色,构成了朝暮的世界的颜色。

        “不疼,老板做明显点,别弄糊了。”朝暮提醒道。

        “这个你放心,我的店是m连锁的,你运气好,碰到了我亲自出马的店子。”文烟想了想,觉得朝暮是个可交的朋友,他斩钉截铁地开口自我介绍“我叫文烟,你叫什么?”

        朝暮想了想,朝家在m市也算有头有脸,她纹身未免有点违背朝家家规,于是她开口回复道“我叫暮暮。”

        “木木,木头的木吗?姓木叫木?你不是在逗我吧。”文烟惊呼道。

        朝暮见他领悟错了自己的名字,就也将错就错,“我就是叫木木,爱信不信。”

        文烟无奈,他问道“木木,你是要做红色染料的纹身还是黑色燃料的纹身。”

        “红色与黑色的抉择吗?那定是红色啦,又显眼又吉利。”朝暮回道。

        过了一会儿,全部上色完成,朝暮的锁骨处四个字赫然跃入眼帘,人定胜天。

        文烟点着了一根烟,反手又递了根给朝暮“抽烟吗?”

        朝暮挥了挥手,她向来不沾烟酒,一是她不知道在哪本科学书上看到烟酒会影响智商,二是谁知道递给她的烟酒安不安全,万一烟里□□,酒里下药,不是完犊子了。

        文烟似乎也看出了朝暮的忌惮,这小女孩子贼的很,“木木啊,以后有啥事跟大哥说,大哥罩着你。”

        朝暮翻了翻白眼,“真遇到事了,你一个开纹身店的能咋样帮助我,我自求多福还差不多。”

        文烟拍了拍胸脯,“我帮不了你,我还可以托别人帮你嘛。”

        “文哥,纹身做好了,我走了,有时间带我朋友也来你这儿。”

        “行,慢走。”

        朝暮弄好纹身后,打了个车回到朝家,刚进门换拖鞋便被老管家叫到一旁,“朝暮小姐,你可算是回了,老爷跟夫人正在商量升学宴的事情,却找不到你人,打你电话手机居然在家,你怕是又要挨骂了。”

        “升学宴?我不需要,那些花里胡哨的□□搞了也没意思,你们给朝歌办一个就行了。”朝暮走到旋转楼梯处,正要上楼,被王秀喊住了,“老爷要给你办升学宴,正好宣传一下朝氏产业,岂是你说不办就不办的。”

        “我说不办就不办,那你们可以办一个,到时候找个人替我出席讲场话就行了。”

        王秀被气的怒火攻心,赶紧找朝光荣,”老爷啊,你看朝暮说的是什么话?我们好心给她办升学宴,她让我们找个人代替她讲话。”

        朝光荣倒是没有揪着朝暮的升学宴这事不放,“夫人,既然朝暮不愿意出席升学宴,我们就办朝歌的嘛,顺带着提一句她的大姐考上了k大就好了嘛。”

        王秀转念一想,也是的,越少人知道朝暮是朝家的养女越好,以免以后被有心人利用,占据了朝歌的东西,可是王秀千算万算没想到,她的丈夫朝光荣虽然口里说着朝暮参不参加升学宴无所谓,却在朝暮开学那天提前安排好了记者,朝光荣作为商人,家人的感受永远是排第二的,朝氏永远排第一,如此好的宣传机会,他怎么会错过。

        “爸,妈,你们看朝暮染了个纹身在锁骨处也,有辱家风。”朝歌自从高考成绩被朝暮比了下去,心里一直耿耿于怀,现在逮住机会自然是要打小报告的,朝歌要让所有人都知道,就算朝暮考上了顶级学府,朝家的大小姐也只能是她朝歌一个人,以前是,现在是,以后也会是。

        朝暮根本没把朝歌的这些雕虫小技放在心里,朝光荣和王秀对她的态度对她而言构不成任何影响,要说以后如何如何,朝光荣她还可以感念感激,因为是他把还在襁褓中的她带了回来,不然她不知道是被拐了还是流落到哪里去了,王秀不喜欢她也情有可原,丈夫突然带个婴儿回来认作养女,换了任何一个女的都难以接受,但是朝歌,这个她名义上的大姐,其实她们本可以和睦共处,她对朝歌没有芥蒂,甚至忍受了她无数次,可她从来没有珍惜过一次和好机会,反而是变本加厉,总有一天要给她吃到苦头。

        “不是不报,时候未到,我纹身是我自己的事情,劝你们大人少管闲事。”朝暮丢下这句话潇洒地消失在了楼梯转角处。

        朝歌扑到王秀怀里,“妈妈,你看她说的是什么话,完全不把你和爸爸放在眼里。”

        王秀眼神犀利,“我们王家养了个白眼狼啊。”

        “行了,别互相咒来咒去的了,家和万事兴,你们一群妇人搞得我头都疼了。”

        王秀不服气了,“你还头疼,当初谁把这个扫把星认领回来的,现在长大翅膀硬了,根本不服管。”

        提到这个,朝光荣自知理亏,长叹一声,不再与王秀多做纠缠,离开了大厅。

        “妈妈,不能让朝歌在我前头,此次高考成绩比我高都如此嚣张,不灭一灭她的气焰,她以后还指不定整出什么幺蛾子。”朝歌对着王秀添油加醋。

        王秀嘴角勾起一抹弧度,“女儿,你放心,妈妈已经想出对策了,你临寒哥哥近期回国,他的洗尘宴和你的升学典礼在同一家酒店同一天,这次定要朝暮知道认错。”

        \"临寒哥哥要回了?\"朝歌有点兴奋。

        王秀的姐姐嫁给了临氏大公子,临寒的爸爸是临氏二公子,朝歌算的上是临寒没有血缘关系的堂妹,朝暮从未见过临寒,她只是朝家的养女,那些宴会她自是没有资格参加的,识得她的人也极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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