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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章 女儿


清明还未到,天上的雨几乎是没有断。雨点滴滴答答地敲打着屋檐,积聚而下,打落在长廊下的花盆里,因密集而不再清脆,反而不轻易让人听见。浸润在薄薄雨帘里的京城,湿湿润润的,让人都变得懒惰不愿意动弹。

        凌挽馥坐在窗边的案桌边,手在白瓷盘里拿起一枚果子,粘上梅子粉放入口中,酸中微填的滋味沁入心脾,缓解了午后的懒惰之意。杨梅汁水的绛红沁染着丹寇,相互媲美斗艳。

        “夫人,你今年还准备过去吗?”四月站在一边,犹豫着还是开了口。雨水多的时候,思绪缠绵,也是个适宜祭奠缅怀。往年这个时候,是要去拜祭夫人的。四月所想的夫人,是凌挽馥的养母,凤宜阁的上任主人,落华夫人。

        “去准备准备吧。”

        “还是和往年一样吗?”凌挽馥今年已经成亲,四月想问的是,今年还是她单独一人吗?

        “嗯?”

        “没有,就是夫人你,要不要考虑一下,问问少爷的意思,看看少爷是不是也跟你一起去?”

        “这样,按照你的意思去准备。至于他去不去,我得问一问。”这丫头,如今是三头两句都记得提起闫楚禛。要不是从小一起长大,凌挽馥都在怀疑,四月她实际上是闫楚禛的大丫头,不是她。

        “你要去天净庵?”

        “是,而且是两天,我一般都会在那边过一夜,第二日再回来。”四月这回可是说对了,她已经嫁人,要在外头过夜,是应该和夫家交代一声。

        “一般?你每年都会过去?”事实上,成亲以来,闫楚禛觉得凌挽馥对神佛之事似乎不那么热衷。平日里要不是陪着祖母,几乎没有听说过她会去寺庙。

        “每年都去,有时候闲来没事,还会住个两三天都不一定。”

        “那就去,我让阿竖去准备马车。天净庵是姑子庙,男子恐怕不能在里面过夜。”

        不能在里面留宿,意思他和阿竖估计要在马车上面将就一夜。凌挽馥愣了愣,她其实想说,他不需要陪着她在上面过夜,像罗叔那样回来,第二天再派人去接她就好。但两人都习惯不在这些小事情上做过多的纠结,他不会去过问去那边干什么,她也不需要事事都必须到明,他既然觉得过去过夜没问题,那就是没问题,至于公务方面,他自会安排妥当。

        这日天刚刚亮,闫府门前便已经停了马车,闫楚禛扶着凌挽馥上了车,阿竖和四月赶车,阿兰要看着院子,就不跟去了。他们要到城门处和罗伍和芸娘汇合,再一起过去天净庵。

        出门时天还只是灰蒙蒙的,不到半刻钟,便又开始下起了淅沥沥的雨,走着走着,雨水渐大,掀开车帘子一角,外面的城郭在雨水的冲刷下失去了颜色,轮廓渐渐模糊。单纯的灰白渐渐转为林间的墨绿,在雨水的覆盖下披上了一层深沉。远眺之下,阴层层的雨遮住了前路,厚层层地压在心间。又是一个下雨天,不论怎么样的跑,都是一片泥泞。脚下是看不见的坑坑洼洼,一脚下去,便会溅得一身污秽,不小心还会摔倒在泥潭之中。前面不知从哪里冲出来的马车,飞奔而过,不顾前方是否已经撞伤人。路两边的灯火忽闪忽灭,如那嘲讽的眼光,带着让人恶心的冷意,高楼的人拥着手炉轻叹一句。雨中的人则紧紧抱在一起,在那已经不在干爽的破衣里寻找着早已不复存在的暖意。爱下雨的日子里,凌挽馥是不知怎么样都没办法找到文人墨客笔下的那份烟雨朦胧的浪漫。

        “凌施主辛苦了,赶紧进庵喝杯姜茶暖暖身子。”凌挽馥是每一年的常客,也会提前派人过来告知。因而,夫妻二人一下马车,天净庵的妙慈师太便带着小徒弟迎了上来。天净庵位于城郊,地处山中,极为偏僻简陋。庵中的姑子不过十来人,平日主要靠着在山间的种植自给自足,静心念佛修行。除了凌挽馥等为数不多的香客,天净庵几乎是处于无人问津的状态。今年过来的一行人中多了一位男子,看着他扶凌挽馥下马车,细心呵护其一二,再瞧瞧凌挽馥头上的妇人妆发。妙慈师太会心一笑,小女孩长大了,已经为人妻了。

        “这位是外子,今日要叨扰师太了。”

        “无妨,老身还未曾找到机会答谢闫施主呢?”

        “你和妙慈师太认识?”凌挽馥未曾听过闫楚禛还和这个偏僻的尼姑庵有所关系。

        “前段时间老身下山采办些用品,遇到不善之徒,幸遇到闫施主,帮忙寻回失物,还护送老身回来。”

        “不过是举手之劳,师太不用客气。”那天也确实是碰巧遇到,就帮了个忙,没想到竟然还能和自家夫人扯上联系,看来夫妻二人果然是有缘。

        当年,落华夫人一曲剑舞闻名京中,她的才华与样貌让京中一众女子都难以望其项背。她延续上一任风格,二十岁开始接管凤宜阁。即便出身风尘,绝不自卑自怜,收孤女,设粥棚,传授技艺,善待楼中女子。在她的引领下,凤宜阁名声大噪,成为京中第一楼,一改世人对青楼的低俗鄙夷的看法。可惜的是,这样一位卓越女子终究逃不过红颜薄命的结局。三十出头便匆匆将凤宜阁托付给了年幼的养女,便撒手人间。按照落华夫人的遗愿,死后不放丧,不厚葬,安眠之处几乎无人知晓。就连拜祭的时间,也不在清明时节。天净庵后山的一方低矮青塚,绿林青山,禅意袅袅,这便是落华夫人选择的最后归宿。昔日的韶华流光,都不过是刹那间的烟火,多少的绚丽终究风吹云散,不眷恋,不执著,选择一个远眺京城的地方,偶尔瞧瞧她深爱的女儿,看看她是否安好。她始终是如此的潇洒,于凡尘的纷扰中,总能守住自己的一方风骨。也唯有这样的一位女子,才可以将毕生所学所悟去造就一个青出于蓝的凌挽馥。

        关于落华夫人当年的种种事迹,闫楚禛接触最多的不过是坊间杂书,茶肆说书人的口中所了解的一二。时至今日,他对这位奇女子在表示敬佩的同时,更是心存感激。是她,让他有机会去认识凤宜阁的另外一个传奇,他家夫人,凌挽馥。

        众人一起拜祭了落华夫人后,罗伍和芸娘便带着四月和阿竖前去庵中听妙慈师太讲佛经。除了留下的凌挽馥和闫楚禛,他们还留下了另外一个小竹篮。

        一块到山上的时候,闫楚禛便觉察到这里除了落华夫人,还有另外一个小坟墓。这座坟座落在落华夫人墓后方约莫十来步的地方,在两棵大树之间,周围缠绕着将近半人高的荒草,要不是仔细看,几乎是无法看到。从封土来看,这座小墓时间似乎更加久远一些。

        凌挽馥提着小竹篮来到小坟墓前,拿出镰刀简单地去除了坟头上过于茂盛的杂草,让上头的草整齐一些,其余的基本保留着。墓堆前立了一个小石碑,只是上面空空的。无字碑,没有姓名,没有出处,无过往,无未来。

        “这位,是我的母亲。”凌挽馥拿出小竹篮里的糕点,一一摆在墓前,道:“生母。”

        世人皆知,凌挽馥是落华夫人的养女,是落华夫人外出时捡回来的孤儿。世人并不知道的是,这次南下之旅的相遇,并不是偶然,而是有意之行。凌挽馥不是孤儿,至少落华夫人在一间破庙里面找到她的时候,她并不是,即便她的生母正躺在身后的地上,已经是奄奄一息。幼小的凌挽馥将行乞讨回来的已经变质的馒头撕成小块,小心地沾着水喂入母亲口里,然她母亲已经病重,连吞咽都是困难了。唯一支撑她的,就是等来了好友落华夫人。她用尽最后一丝的力气,将女儿的小手塞到落华夫人手里,嘴唇动了动,留下一句吃力的谢谢,便让多年后的重逢变成了诀别。再回到京中时,落华夫人身边便多了一个小女儿,命名为凌挽馥。

        当年,落华夫人将凌挽馥生母的骨灰带回,安葬在天净庵,考虑到凌挽馥的安全,落华夫人选择了为好友立墓不立碑。每一年,凌挽馥都在清明前来到这里,静静地坐在着陪着,会选择这样的日子,是因为生母便是在清明前离开人世的,且这个时间拜祭,更加不容易惹人注意。她早已接纳了凌挽馥这个名字,可她始终无法忘记,这个无字碑下的躺着的女子,是如何带着她四处躲藏,逃避官府的追捕,以至于落下一身重病。她总是会笑着望着她女儿,即便那样的笑是那么的无力虚弱,带着满满的惭愧与不舍,直到最后一刻。

        “我原以为,小姐带来拜祭夫人的,会是蒋少爷,没想到是闫大人。”不要说芸娘,任何一个人都不会想到结果是如此。一年前,还是天南地北的两个人,会在半年都不到的时间内便走到了一起。要说是缘分千里一线,不如说是闫楚禛努力而为之。

        “这样也好,有姑爷在,两位夫人都会放心。”每年的拜祭,罗伍和芸娘只是陪着凌挽馥拜祭落华夫人,对于另外一位,他们都习惯留给她们母女,毕竟能给她们的时间,就只有每年的这一两天。不管是那位夫人,还是落华夫人,小姐都是她们在这世间最重要的牵挂。如今,小姐不辜负所望地成长,并且如落华夫人所愿,嫁入良人之家。不仅有了他罗伍、芸娘,手上有凤宜阁,身边还多了一位姑爷。姑爷和他们是不一样的,他是携手和小姐共走余生的人,是可以代替他们陪着小姐祭拜生母的人,是陪着小姐夜谈,百年之后与她同墓的人。这个人是闫楚禛,罗伍反而觉得更加满意,闫楚禛的身上,罗伍看到了比蒋柏儒更多的无畏。

        “两位夫人,姑爷你们看了,还满意吗?不管怎么样,小姐是嫁人了。两位可以放心,老罗会继续拼着老命保护小姐的。请两位夫人,观音菩萨在上,保佑小姐,顺便再保佑一下我这副老骨头,让我再多撑几年,好好护着小姐。”罗伍双手合十,跪拜着,虔诚许愿。

        “还有我,我也要多撑几年,单单你一个人在,大老粗一个,我可不放心。”芸娘不仅说了,还额外多掏出银子添了香油钱。

        按照往年的习惯,芸娘和罗伍当日吃了斋饭后便会回去,留下凌挽馥一人,第二天再派人过来接她回去。妙慈师太是个慈善之人,哪怕姑子庙不宜让男子留宿,还是给夫妻两人腾出了一个相对靠近后山的房间。山间本是安静,林间风声沙沙,树影婆娑,月光在竹制的窗间走过,月光斑驳。

        “还不睡吗?”今日起得早,坐了一天的车上山,本是劳累。可闫楚禛翻了身,发现身旁的凌挽馥竟然还未合眼。

        凌挽馥不是第一次在山间过夜,山林的安静也是她所喜欢的。然甚少睡不着,许是白日里和闫楚禛谈的那些话,引起了她的那些往事,已经多年未曾和人再次谈起。即便过去了多年,然那镌刻在骨子里的痕迹,是永生无法淡忘的。

        “既然睡不着,那就随我去一个地方。”闫楚禛见凌挽馥没有回话,便拉着凌挽馥下了床。

        “你这是干嘛?”凌挽馥不懂丈夫夜里又出现了什么奇思妙想,避免打扰他人,还是配合着穿衣跟着出去。

        只见闫楚禛一手提着小灯笼,一手拉着凌挽馥,小心地往着后山的路走去。不一会,两人便穿过林间,来到了一湾小湖旁。闫楚禛找了一个干净的大石,小心扶着凌挽馥坐了下来。小湖位置偏僻,比房里更加安静。湖是深山溪水沿山体而下,汇聚而成,湖水不深,湖水清澈,湖底的石头小巧光滑,在月光下莹莹发光。清凉的山风于林间而过,山野的草木香随风而至,让人格外惬意。

        “白日的时候我偶然发现的,当时就觉得这边很是幽静,夜里过来,必然很美。”

        “那我们来这,干什么?”凌挽馥想不明白这三更半夜的,自家夫君又在搞什么名堂。

        “赏月,你不觉得月色很美吗?”

        “赏月?为什么?”

        “哪有什么为什么。就是觉得美,过来看看,要是到了天亮还睡不着,我们还可以看看日出。”闫楚禛紧挨着凌挽馥而坐,搂着她。他知道她向来浅眠,今日思绪过多,更加难以入睡了。要她窝在房里强行入睡,必然是难受,还不如就顺其自然,偷溜出来,放下平日那些纷纷扰扰。就这样一盏孤灯,静静地相拥而坐,听听风声,看看月光,何尝又不是一件美事。

        或许是闫楚禛的方法误打正着的起了作用,或者是凌挽馥真的累了。凌挽馥被闫楚禛拥着,微微的暖意从背后的怀抱里传来,竟然迷迷糊糊之间就这样睡了过去,一夜无梦。

        开春的春闱乃京中大事,寒窗多年的学子会从全国各地涌入京中,他们会在京中一直到三月放榜后。在此期间,他们会倾尽所学为前程,为家族谋个鲤跃龙门,一改出身的机会。大量的人流入京中,为京中的商家带来了商机。特别是旅馆、食肆。那些赶考的学子,为了能有个安适的地方住下来备考,哪怕比往日贵上好几倍的价格,对于一些家境不错的学子来说,还是值得。至于那些实在拿不出银两的,就只能想办法去挤一挤破庙废宅都是无怨无悔。

        不管如何,沉寂了一个漫长的寒冬,在一声春雷的召唤下,终于开始了褪去腐朽的痕迹,那些陌生的面孔在抽枝的老树中集聚,诗文的讨论声与春意相互碰撞,即便不抬头仰望,便可知道,寒冬已经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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