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挎长剑!一往无前! 第二十九章:堂哥求符!


“老弟啊,你会不会画符?”

        难得相聚,老一辈都坐在一起喝酒,小一辈满地撒欢。中间这一辈只有他们两兄弟,哪伙也融不进去,坐在阳台晒着太阳,泡着茶唠磕。

        林典有些郁闷地翻了个白眼,没好气道“你不是看书就什么都懂吗,书上没教你怎么画符?”

        堂哥一张胖脸讪讪的赔着笑“可别提了,书写的好是好,就是更新得太慢。完全不懂写书的套路,换我来每天写它个几十章都不是问题。”

        “你还会写书?”林典扫了一眼堂哥,语气满是质疑。

        “写书还不容易?以哥哥我十几年老书虫的经验,还不是轻轻松松就写一本。”

        堂哥自然是受不了这种轻视,想着不露一手自己这弟弟都不知道自己的本事,张口就来“既然弟弟都诚心诚意的请教了,那当哥哥的就大发慈悲的告诉你,但是法不传六耳,你不能告诉别人。”

        见林典自顾自地端着茶品小口嘬着,他有模有样地咳嗽两声清了清烟嗓子,“听好了!哥哥只说一遍!”

        “主角一出世,父母必先亡。才情震古今,样样他都会。有个未婚妻,登门来退婚。主角不服气,茣欺少年穷。出门去学艺,必须有机缘。拜师某某某,一定有故事。拜师遭人嫉,师兄皆不服。主角被打脸,师姐来帮助。劝其忍一时,必有机缘到。神兵神功来,神兽也应有。神功一练成,仇人必出现。两人如水火,必有人来劝。宗门大比见,报仇得三甲。掌门邀相见,出门游世间。世间有美女,美女有烦恼。主角来帮助,麻烦一搞定。随后叙出身,必是世家女。家人随后到,美人须离去。主角欲寻找,实力太悬殊。随后拍卖行,必定有收获。然后找队友,队友是美女。出城换地图,秒天秒空气。美人找到了,家主来考验。考验有强敌,主角来解决。完事族人夸,姑爷真牛叉。”

        “咳咳咳!”

        林典听完一口茶呛到。

        “行了行了,我会!”

        考虑到堂哥既然做工地,多少会和风水打些交道,林典既然恰好有能力,也就顺便热热手。

        符咒术属于山术的范畴,山术分为四支,丹术,武术,法术,咒术。

        巧妇难为无米之炊,要画符首先还得需要准备材料,以林典的修为以血画符甚至虚空画符都能尝试,但符咒需要载体,不然也无法保存。

        好在二伯请来的木工师傅未将材料用完,让哥俩找齐了黄纸、辰砂、砚台和毛笔。哥俩躲在一个没人的房间关好门。

        堂哥没头没脑的问了一句“我说老弟,你是不是有点业余?”

        林典一头雾水的看着他,莫名其妙。

        接着就听到“人家大师画符哪个不是沐浴更衣,焚香祷告然后准备上好的狼毫笔。你这样拿人家用过的能有效果吗?还有水,人家用的都是子午无垠水,你丫用矿泉水来忽悠我?”

        忍住想打人的心,咬牙切齿地看着堂哥“这又是你从哪部小说看来的?好好看着别叨叨!”

        将水和朱砂倒进砚台一边研磨,一边寻找画符的记忆。

        相对于工地而言,最多的便是犯五黄,三煞,太岁,效果最好的自然是镇煞符。

        既然已有定论,当即林典铺开黄纸,提笔沾砂水在头顶点了三点,草书一个雷字,而后雷下书敕令,一边写一边朗声道“吾奉祖师南华道人太平法旨敕召!敕令五方蛮雷使!春夏秋冬四雷公!天、地、年、月、日,时六煞避退,百邪不侵!”

        写完符座他没有停下,往下开始就有些潦草了。

        “一笔天地明,一横众神剑,一直鬼神惊,一撇通天地,一捺五雷令。”

        最后十字,霹雳震虚空,都天大雷公跃然于纸上。

        如此重复五次,将仅剩的五张黄纸都写完之后,把六张符咒递给堂哥,并且叮嘱“记住用之前默念口诀,人来隔层纸,鬼来隔座山。灵符所到处,处处皆平安!”

        堂哥将信将疑的接过之后,看到林典要吃人的眼神放弃了要抬杠的心思。

        符咒也有等级划分,分别为黄符、灵符、宝篆、玉令。

        普通的符篆只要按部就班正确的书写,用材够好也有效果,这种称之为黄符。而有修为之人用自身修为加持,或者借天地之力开光的称之为灵符。宝篆只有天师才能书写,带有一些道的气息,宝篆使用后拥有种种特殊功能。至于玉令,以便宜师傅的话来说,修为有资格成仙的才能绘。

        他给堂哥画的自然是灵符,虽然碍于材料问题只是初级灵符,不过一般也够用了。

        堂哥小心地将灵符揣好,哥俩出门发现叔伯的酒局气氛依然嗨得不行,大有把午饭吃成晚饭的架势,只能回到阳台继续喝茶唠嗑晒太阳。

        这样的日子别有一番风味。

        中间张小珺来了个电话,给林典报了个平安表示自己已经到京城了,寒暄了一阵,引来堂哥一阵八卦。

        农村人老一辈的酒量没话说,晚饭都是低估了他们。等吃完已经十一点多了,虽然一个个的眼睛迷糊,但是一个倒下的都没有。

        四叔的车是七座的q7,刚好能坐下两家人,山间车少,一行人很快就回到村里各自歇下。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林典对于夜晚的静谧有一种独特的喜欢,细细感觉周遭静谧的时候总能内心都颤抖,一种要起鸡皮疙瘩的舒适感,这种感觉让他上瘾。

        一个人走在村间的路上,偶尔从别家院里传来狗叫声,现在条件好些装上了路灯,不比从前全凭月光。路灯下随着林典的移动,影子不断地被拉长。

        走到村头时渐渐有了声音,隐隐约约像是吵架声。

        “李二狗!你家要是敢再建一层,信不信大家伙抄家伙把你家房子都给拆了!”

        一位中年汉子站在一栋小洋房前门指着窗户破口大骂。

        “这不是柱子叔吗?怎么大晚上的不睡觉在这里李叔家骂起来了?”

        林典看清楚叫骂人的模样,凑上前去打听。

        “你是?哦,小憨头啊!什么时候回来的?”

        柱子叔见这大晚上的居然还有人,看清来人之后也有些开心。

        林典小时候懂事,也比较能吃苦,经常帮大人干活,柱子叔对他的印象也比较深,过了这么多年了依然还记得。

        “昨天回的,今天去二伯家吃酒,才回来散散步消食。”林典见柱子叔能认得出自己有些自豪,看来我还是帅气依旧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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