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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黑暗天堂(一)


当归缓缓睁开眼睛,卷翘纤长的睫羽挡住一部分明亮的光线,她有些迷糊,旋即想起她带着钱多多走进了那扇奇怪的门。

        “啊当归姐,你到底造不造这是哪里,真的很奇怪耶”这湾湾腔,还是熟悉的配方,还是熟悉的味道,身边却没有了钱多多的身影。

        当归眨了眨眼,“她”正靠在沙滩的椰子树下晒太阳,颈部挂着一条金钱龟甲形状的吊坠,只是那龟的腹甲上点缀着七颗黯淡的异色宝石,勾勒出北斗七星的形状。当归环视四周,天将将明朗,阳光洒在身上很暖和,云散月隐为谁点缀?天容海色本是澄清无比。四周的景致于妖市的自然风景并无差别,远处木丛里点缀着零星的鸢尾花,整个小岛看起来空旷而又温馨,她站起来,发现自己墨鱼一族引以为傲的乌发变成了耀眼的火红色,不是自己的身体吗?

        “多多?你是在吊坠里吗?”温朗的女孩声音响起,当归朝碧海走去。

        “是怎样啦!我跟你讲厚,突然变成这个吊坠真的有够赞了,太好玩了!”

        当归头痛地摸摸脑门,这小家伙开始玩起来了。她垂下头,看到碧海里出现了一个陌生的高挑女孩,火红色卷发乖巧地亲吻在她红润的脸上,海蓝色的双眼在阳光下晶莹透亮,巧笑倩兮,美目盼兮,秋波盈盈,立体的五官和小麦色的肌肤又显露出几分野性和健美。就像北冥海里最美丽灵动的红蛇,她心想。

        当归向海面的女孩笑一笑,眉眼透出温和,她并不感到害怕和恐惧,就像钱多多一样,妖怪活得太久了,久到很少有事情能像这个一样勾起她的兴趣。

        她下意识用手指摸了摸手腕上那一丝浅浅的红线,想起了格兰古瓦纸条上的话,有人在等我,开启寻找的旅程吗?

        你好啊,女孩!送自己一个全新的开始吧。

        将红舞鞋收入大贝壳里,当归打算出了石洞,在附近的木丛里采一束新鲜的鸢尾花。

        她来到这个奇怪的世界已经有一个多月了,现在跟着流浪的赛普吉人过着四海为家的生活。赛普吉人能歌善舞,热情大方,虽然受到很多族群的蔑视和厌恶,但依然热爱着生活,就像火红鸢尾花上翩翩起舞的蝴蝶,飞扬与燃烧在火红的岁月里,炫耀且欢乐,肆意且宣泄。

        有些赛普吉女孩身上流淌着巫师的血统,能用贝壳和纸牌占卜出运。用赛普吉人的话来说,这些女孩是“神灵眷顾的孩子。”

        当归在乐团里当一名舞者,她很喜欢赛普吉人的舞蹈,颈的轻摇,肩的微颤,一阵阵的柔软和轻捷,用她的长眉、腰肢、指尖、纤足,用她鬓上的鸢尾花,用她腰间褶皱的长裙,用她臂铃繁杂的铃声,舞蹈出这个族群的离合悲欢。

        她跟着赛普吉人走遍大大小小的城邦,说实话,她对现在的生活很满意,时常悄悄和躲在吊坠里的小乌龟分享见闻,毕竟当初她能融入这个族群,也是因为钱多多占卜的能力。

        就像乱石飞入静湖,打扰了湖水欢乐地歌唱,平静的生活总会有些不如意的东西。

        “当归,我等你很久了,今晚去咸亨酒店尝尝他们的招牌菜茴香豆怎么样?”菲比斯穿着那身队长制服,斜坐在他的白色骏马上,冷峻的眉宇之间充满柔和和深情。路过的女孩子止不住地偷偷注视他。

        菲比斯是城邦弓箭队队长,这位风度翩翩的骑士,在赛普吉族人进城的第一天,就在茫茫人海里注意到了那个拥有火红头发的女孩,从此就像跟屁虫一样黏上了她,用他的话来说,当归就像火红的鸢尾花,挣动的花朵和浓密的花叶,浓郁傲然地生长在他的心田。但是当归对他非常没有好感,整个城邦的人都知道,菲比斯有个感情甚好的未婚妻——小百合莉莉。

        当归皱起秀气的眉眼,提起舞裙快速绕开他走上繁华的街道,一边敷衍着“不好意思,我今晚有事。”

        “嘿!女孩,你可千万不要不识好歹!”菲比斯大力将当归拽进阴暗的角落,将她抵在墙上,双方的距离越来越近,呼吸缠绵交织。“怎么酱紫了!老墨鱼也有被壁咚的一天嘤嘤嘤!”钱多多在当归的脑里快乐吃瓜。

        当归心下大怒,可惜进入这个世界法力尽失,不然他一定喷这个骚包男一脸墨。然而她现在只是一个普通的女孩,她发誓她听到自己的舞裙背后已经被粗糙的墙拉扯得开裂,后颈传来阵阵刺痛,肯定紫了。但眼前的狰狞面庞让她无法将关注后背的疼痛。

        怎么自保?她死也不愿意和这个傲慢的男人去咸亨酒店里听他说茴香豆有几种写法,更何况他一点品味都没有,咸亨酒店所谓的顶级名酒四锅头一尝就知道是店家兑过水的;还有长衣帮短衣帮,天天嘲笑那个穷酸的孔乙己,这么嘈杂的环境连个包间都没有,像是约会的地方吗?抠门花心死渣男。

        疼痛让当归的眼眶里打转着生理性的泪水,她用尽全力挣扎,却不知道这更激起了眼前男人的暴力欲望。菲比斯伸手给了当归一巴掌,看看,女孩双颊为他开出了红莲,哭起来更好看了。

        复仇的火焰在当归心里燃烧,老虎不发威你菲比斯当我是hellokitty。于是她微微抬起脚跟,往菲比斯不可描述的地方用力一踹,转身就跑,只留下菲比斯靠在墙上剧烈地喘气,喉咙里发出几个尖锐的气音,用颤抖的双手拉开了弓箭队的信号弹。

        很多年以后,每每望见灿烂的烟火,弗罗洛总是不禁想起那个彻底改变他命运的傍晚。

        他从圣母院的祷告室走出来,环顾四周,发现左右教众并不像往常一样在门口等候。他集中精力听楼下的骚动,交叉着双臂,脑袋垂在胸前,庄严而若有所思地从唱诗室高高的尖拱下缓缓踱过。唱诗室里穿着长袍的圣·奥古斯丹的教友们在他的面前战战兢兢。

        漫天烟火宛如金蛇在全城邦的上空舞动,自然也撞进了弗罗洛的眼帘。紧接着,他就看见那一抹火红的发往圣母院的方向冲来,在庄重肃穆的教堂里点燃了一把火焰。

        他诧异地皱了皱眉,脸上却不动声色。红色是魔鬼的颜色,一阵丝绸衣服的摩擦声仿佛使他在地狱之火上跳动,他冷峻的抿了抿唇,在胸前画了个十字,将风帽拉下遮住了眼睛。

        他竭力远离女人,因为他是守着祈祷书和词典长大的孩子,从小父母就将他拴在了圣母院冰冷的神坛上,俯瞰众生,目光凛冽,如沐寒风。

        此时的弗罗洛还不知道,命运早已在冥冥之中安排一切。他哪里知道人的情涛欲海,如果堵塞泄口,就会汹涌澎湃,汇集暴涨,就会慢慢泛滥,就会冲毁心田,始发为内心的饮泣、无声的痉挛,终至冲垮堤坝,肆意横流。

        但他没有阻止,博学强识如他,也难以解释那一天的例外:也许是傍晚的晚霞太过热烈,就像那个赛普吉女孩的长发,也许是圣母院的石像冰冷了太多年,也许是在书本里待了太久,久到他忘记了阳光的鲜活和热烈

        不管给弓箭队再大的胆子,他们也没有权力打扰上帝的清净。更何况城主的女儿,尊贵的波热夫人曾经试图进入圣母院,都被主教委婉地拒绝。

        于是当归就这么藏在圣母院的石碑后面,听着弓箭队盔甲撞击的声音消失在门口。黑袍从她眼睛里划过——那是主教独有的教袍。晚霞消失,月儿银银,她能注意到有双时刻注视着她的眼睛,嘴角弯了弯,带着一身月色离开。

        “当归姐太帅了!就是要这样踹飞那个哈儿。”钱多多狗腿地在当归脑子里手舞足蹈。只可惜马屁拍在马腿上,“小王八,你刚刚吃瓜不是吃得挺开心的吗?”

        “哎呀,雨女无瓜!”钱多多见形势不对,马上开溜。

        今天的钱多多,又是一只被胖揍的龟呢。

        赛普吉人转换了多个居住地,不知道是菲比斯伤势过重,还是弓箭队搜寻能力太差,当归这几天过得倒是相当顺心。

        今天是赛普吉人表演的日子,当归跟随着其他女孩来到城邦广场,漂亮姑娘一身深红色短裙,露出白皙笔直的长腿,火红的头发由耳鬓的两条小辫子牢牢束在背后,海宝蓝一般晶莹剔透的双眸里荡漾着水光,一出场便夺走了在场所有人的目光。

        她翩翩起舞,转圈飞旋,踏着随意掷在地上的一块波斯旧地毯,那张光艳照人的脸每次转向你,乌黑的大眼睛都会向你射去一道电光。

        周围的人个个张大嘴巴,瞪大眼睛观看,只见她那纯美滚圆的双臂举到头顶,嘭嘭敲着巴斯克手鼓,伴随着舞蹈,那身段修长窈窕,灵活飞动,宛如一只胡蜂,那金光闪闪的胸衣平滑无纹,彩衣飘舞而裸露臂膀,彩裙翻飞而不时窥见线条美妙的小腿,那秀发乌黑如漆,那目光灼灼似火焰,这哪里是流浪的赛普吉人,分明是一位缪斯女神!

        她的歌喉犹如她的舞蹈,犹如她的容貌,极为迷人,却又难以捉摸,可以说蕴涵着纯净、激扬、空灵、缥缈。听来是一阵阵心花怒放,一阵阵美妙的旋律,一阵阵意外的节奏;继而乐句单纯,间有咝咝尖厉的音符;继而音阶轻快跳跃,足令夜莺退避三舍,但音韵始终那么和谐;继而八度音起伏跌宕,好似这位唱歌少女悸动的胸脯。随着歌声的千回百转,她那张俏脸的神态,也奇异般变幻莫测,从极度狂放到极度庄严,忽而显出一副浪相,忽而俨若一位女王。

        所有人紧紧凝视着女孩的一举一动,直到圣母院钟楼传来亘古绵长的夜禁的钟声,才纷纷收回目光。不知有多少年青人把灵魂丢在了广场,不知有多少老妇人在舞姿中找回自己青春的幻想,贪婪、嫉妒、赞美、热爱人性的真善美丑都融合进了舞蹈里,广场上甚至还停留着炽热的目光,那目光曾与女孩蓝色的双眼交织,那目光属于弗罗洛主教,那是直到深夜都难以隐去灵魂的激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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