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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1章 笨蛋混血攻失忆了(完)


陶蔚把自己的喜好慢慢地告诉了他,其实他并不想对一个才认识几天的陌生人如此坦诚,但也许是深夜的灯太过暧昧,对方的蓝眼睛太过澄澈……

        他就这么说了。

        甄十译的确记得很慢,但他的字很好看,是花体的英文,陶蔚自己看不太懂,但并不妨碍他欣赏。

        两人简直就是有神经病,在大夏天的夜晚,坐在街边的椅子上喂蚊子,等第二天醒来,两个人身上都有不少肿包。

        陶蔚大概是太无聊了,对着数了数,一共有二十六个。

        简直丧心病狂。

        他曾经看过一个b站上看到一个评论,说蚊子这种生物,开了灯比1还难找,关了灯比0还吵,当时深有同感。但问题是蚊子最大的杀伤力并不是吵啊……

        他不知道出于什么心态,给甄十译发了消息。

        甄十译也是被弄得难受,他看着自己红了一片的手臂,又照了照镜子,不知道是恨这些东西下手太狠,还是该庆幸这玩意没往在他脸脸上叮。

        他今天还想找陶蔚呢,可不能出丑。

        可他再仔细一看,镜子里的自己似乎多了一个块,就在他高挺的鼻梁旁,看起来有些像青春痘,丑死了。

        甄十译很不爽,就在这时,他的手机响了一下。

        是陶蔚给自己发消息了!

        他的心情一下子好了很多,脑子里飞速运转,想着昨夜记下来的知识点,点开了对话框。

        陶蔚:我昨天被叮了二十六个蚊子块。

        甄十译不太懂他的意思,于是开始打字。

        bent:我数了数,我有三十个,据说o型血比较吸引蚊子,我可能就是这一类的。

        陶蔚:……

        bent:话说你脸上有被叮吗?

        陶蔚:没有……

        bent:好吧。

        bent撤回一条消息。

        陶蔚无语了,他都看见了,你还在这里装!有追求者这么说话的吗?还“好吧”,怎么你很失望吗?

        不过看到这里也懂了,对方应该是脸上遭殃了。

        陶蔚在家里叹了口气,拿起自己刚才用的花露水——这倒霉家伙一定没带这种东西,也不会想到去超市买。

        那就自己给他送过去。

        陶蔚一边想着到底是谁追求谁啊,一边开心地往甄十译的酒店跑去。

        其实后来想想,陶蔚觉得自己愿意早上早起给人送花露水这事也挺傻的。

        啧,要不是喜欢他,才不会这么做。

        “有点疼……”甄十译可怜巴巴道,“蚊子这种生物真该灭绝。”

        “你真是了不起,”陶蔚无语,“你和你的皮肤是有仇吗?皮都给你抓出血来了,疼死你算了。”

        说着,他看见了对方鼻梁旁的大蚊子块,盯了许久,没忍住笑了。

        “笑什么?我知道不好看了,”甄十译觉得丢人,“你别看了。”

        “好好好,我不看了,”陶蔚故意点了一下他的鼻子,转移了话题,“早饭吃了吗?”

        “……现在已经十一点了。”

        “那正好,我带你出去吃午饭。”

        甄十译想着对方昨天请自己吃饭,今天午饭也该自己请,于是便主动道:“这次我请客。”

        “请客?”陶蔚意味不明地笑了笑,“行啊,有免费的午餐,我为什么不吃呢?”

        可陶蔚却是只带着他来到了一家牛肉面馆前,一碗面都不要二十块。

        “那就吃这个啊?”甄十译有些失望,这和昨天的火锅不等价。

        “有什么不好吗?这家面真的很好吃,”陶蔚眨了眨眼,“如果你觉得不合适,也可以多请我几次的,我不介意。”

        “是哦!”甄十译恍然大悟。

        这样我就可以多约陶蔚几次了。

        陶蔚昨天吃火锅知道这家伙不吃香菜,便主动和老板说另一份不需要香菜。

        真是个细心的人。

        甄十译心想。

        他想起自己昨天记录了一长串的笔记,心里也有些跃跃欲试,其实他也想做陶蔚这样的人,单指对爱人。

        等香喷喷的牛肉面上来,甄十译也被这牛肉面吸引住了。

        浅色的汤汁轻轻托着细长的面条,头顶的灯亮着,在汤水里面衬出隐隐光芒,仿佛动漫特效似的,让人食指大动。

        牛肉不是切成一片一片的,而是肥美的块状,肥肉里头裹着瘦肉,可谓是用料实在。

        陶蔚还帮他加了一个鸡蛋,也不知道为什么被请客的人为什么会这么熟练。

        “好吃。”甄十译吃得开心,也许是他对这家看上去普普通通的牛肉面店并没有什么期待吧?但他真觉得这是他吃过最好吃的一碗面。

        陶蔚撑着下巴看他吃,见一粒葱花沾在了他的嘴角,轻轻笑了笑,开口叫他。

        甄十译一愣,诧异地看着他。

        陶蔚指了指自己的脸颊。

        甄十译歪头,不解。

        陶蔚又指了指自己的脸颊。

        甄十译好像有点懂了,但他不敢相信。所以他也学着陶蔚点了点自己的脸,在陶蔚看来正好指在他的葱花下方。

        于是他点了点头。

        甄十译不敢置信,他小心翼翼地凑了过去,在陶蔚的脸上亲了一下。

        陶蔚:“?”

        “你……”陶蔚不知道自己该说什么了,他不否认自己被亲的时候有那么点心动,但他的追求者的确是个傻子。

        真是一个大笨蛋。

        陶蔚想着,心里带着连自己本人都未曾察觉到的悸动,带着私心评价。

        甄十译这个时候也反应过来自己误会了,尴尬地撇过脸,拿起餐巾纸擦了擦陶蔚侧脸上的油。

        “是我误会了。”甄十译很囧,想要撤回之前的十秒。

        但陶蔚看着他,淡淡地叹了口气。他也伸手拿了张纸,擦掉甄十译嘴角的葱花。

        “大笨蛋。”他轻声道。

        “嗯?”甄十译此刻不得不认这个称呼。

        “以后吃饭慢一点。”陶蔚想说的并不是这些,但他最终还是吐出这么一句。

        有些事情,似乎没到说破的时间,还不算成熟,不知道是一时悸动的虚幻,还是真实存在的。

        陶蔚觉得自己再等等吧。

        他唯一能笃定的只有一点。

        他的追求者是个大笨蛋。

        之后的事情很顺理成章,甄十译照着自己本子上记着的要点,去追求一个本来就对自己有好感的人。

        本来就是十拿九稳的。

        陶蔚不是喜欢磨磨蹭蹭的人,等他想明白了,确定自己的心情就是喜欢了,他便毫不犹豫地同对方在一起了。

        两个人这么多年磕磕碰碰,也有过吵架,但这么多年也是走下来了。

        等回笼觉睡醒了以后,甄十译和陶蔚吃完外卖,过着糜烂的宅男生活。

        甄十译父母那边不需要两个小辈陪着,说是他俩逛够了就会回去,让儿子和儿子的男朋友自己过自己的生活。

        就当他俩还在y国就好。

        于是电视里面又放起了甄嬛传,过起了不知道第多少次情关。

        “其实你应该想起来,你的翻译大业已经做完很久了。”陶蔚冷不丁来了一句。

        “但是我新准备了一个课题,就是研究甄嬛传里面人物的心理。”甄十译说得理所当然,他还把自己手里的本子拿了出来,“你看我的记录。”

        很好,密密麻麻的花体英文,陶蔚委婉地说,自己看不太懂。

        “学生都知道你喜欢《甄嬛传》吗?”陶蔚有些好奇。

        “知道吧?”甄十译也有些不确定,“上次他们拿那个《甄嬛传》改编的八卦来糊弄我,我听了一半就察觉出不对了。”

        “他们总觉得老外不了解z国的文化,但其实我很懂的哦。”

        他语气上扬,有些小得意。

        陶蔚不理解,他也过了好几次情关,为什么自己在听那个八卦的时候却完全没反应过来。

        他是不是该惭愧一下?

        呸,惭愧个屁。

        “那你快写吧,我可不打扰你了,你和《甄嬛传》缠缠绵绵去吧。”陶蔚揉乱了对方的头发,心想自己玩一会儿游戏去。

        “别呀,陪我一起看呀。”

        陶蔚翻了一个白眼,看了一眼电视上正在放的剧情,张口就把后面的台词背了下来。

        甄十译:“……”

        他心虚地关掉电视,眼巴巴瞧着对方。

        十分钟后。

        陶蔚面无表情地看着电视,看着齐妃穿着粉红色的衣物,被帝王嘲笑年华褪去,忽然问自己的靠枕。

        “你说我老了怎么办?”

        甄十译叹气:“你别问我这个,因为混血的原因,我肯定比你更容易显老。不过还好我不喜欢穿粉色,不然老了肯定被你嘲笑。”

        陶蔚:“……”

        “不过我反正不会嫌你老啊,你穿什么颜色的衣服都好看,皇帝嫌弃齐妃不过是因为不爱而已。”

        “不是说情人眼里出西施吗?就算老了,那也自然是什么都好看,怎么都好看。”

        “那改天我给你买一件粉色的衣服?”陶蔚眨了眨眼,忽然有些心动。

        “反正我也是觉得你穿什么都好看,况且你现在还是在娇嫩的年纪,真的不试试吗?”

        甄十译:“……可以,但完全没必要。”

        陶蔚不满:“什么叫没必要啊?”

        甄十译:“我的本子上记录过,你不喜欢粉色!”

        “……”

        两人胡闹一阵,拿着枕头打了一架,最后瘫在沙发上喘着粗气。

        陶蔚躺在甄十译的大腿上,想起那个本子,忽然笑了。

        “其实你那个本子应该要更新一下了,这么多年我的喜好也有变化了。”

        甄十译觉得有道理,轻轻挪开男朋友压着自己大腿的脑袋,立刻起身跑到书房,拿起了他那本宝贝本子——那扉页上还黏着陶蔚的小像。

        “咳咳,第一条就是……”

        陶蔚清了清嗓子,认真道:“我不喜欢成熟稳重的男人了,现在最最最喜欢大笨蛋甄十译。”

        听到这句的甄十译笑了,说这句自己早就记录了。

        陶蔚不信,甄十译把笔记本翻到最后一页。

        那是花体英文里面唯一的一句中文:

        最爱的人:他的大笨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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