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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第4章


营帐里的烛火熄灭,只剩下火炉里的火燃着,聂赞手枕在头下,他失眠了。

        上一次失眠还是三年前与唐军交战的前夕,那一次他被唐军打败,是他生平中唯一的一次败仗。

        这一次失眠是因为李觅儿,聂赞不由得承认自己对李觅儿的情不自禁多起来,不再是偶尔。

        女人的美貌果然是对付男人最好的武器。

        聂赞起了身,向三尺远处的李觅儿张望,李觅儿睡得很熟,那条小奶狗趴在她的褥子里,头依偎着她的脸颊,一人一狗都睡熟了。

        这一人一狗也挺能睡,白日睡了几个时辰,夜里又早早地睡了。

        他悄悄踱过去,从褥子里拿出李觅儿的手,检查她手上的烫伤,左手指尖上起了几个小泡。

        让李觅儿做侍女,这也真是异想天开,估计她连自己都照顾不好。

        聂赞从腰间拔出匕首,借着火炉里的光,将李觅儿手指上的水泡割破,放出脓水,然后洒上药粉,才又将她的手放回褥子中。

        “真能睡。”

        就这样都没醒,也真是王侯家的女子。

        可是吐蕃的贵族女子依然勤劳持家,和男子一样有力气。

        汉子女子还是过于矫情了。

        聂赞走出营帐,外间月光清明,士兵正在列队巡视,见到聂赞后便赶紧行礼。

        火堆前有一名男子在饮酒,月光落在他面庞上,聂赞看到他嘴唇上乱糟糟的胡须。“嘉措,夜深了你还不去歇息,竟在此饮酒!”

        今夜嘉措也失眠了,便偎着火堆饮酒。

        “赞普,你怎也没歇息?”

        “睡不着,怎么你也睡不着?”

        嘉措尴尬地摸着头,笑道:“赞普,来饮酒。”说着,他解下腰间盛酒的牛皮囊袋递给聂赞。

        牛皮囊里装的是青稞酒,聂赞拧开盖子便饮了一大口。

        “用青稞酿出的酒是世上最好的酒。”聂赞赞叹。

        嘉措不动声色地道:“吐蕃的男人是世上最勇猛的男人,吐蕃的女人也是世上最勤劳的女人,赞普,你觉得是吐蕃女子好还是汉人女子好?”

        “当然是吐蕃女子好。”聂赞不假思索。

        嘉措目不转睛注视聂赞,道:“那为何赞普不喜爱吐蕃女子呢?”

        “我怎么不喜爱吐蕃女子,比如拉姆,我就很喜爱她,把她当作小妹妹,比云丹贡布还要疼爱她。”

        “赞普,我说的不是这种对妹妹的喜爱,而是男人对女人的喜爱,愿意娶她为妻的喜爱,愿意与她生死与共的喜爱,愿意让她为自己生孩子的喜爱。”嘉措摇头。

        聂赞笑了,他明白嘉措的言外之意,道:“你说的那种喜爱我还没遇到。”

        “那你对汉人公主是什么态度?今日我瞧到赞普与汉人公主共乘一匹马,还将她包裹在你的羊皮袍子里,你们肌肤相贴,让我很疑惑。”

        “嘉措,这里没有汉人公主,她叫涅其,是我的侍女。”聂赞沉下声。

        “好吧,是涅其。赞普,你被涅其迷惑了,汉人的美人计在赞普身上奏效了。”

        “嘉措,你想多了,我没有被涅其迷惑,是我在掌控她,她屈服于我。”聂赞不禁有了丝怒意,他很厌恶有人说他为美色所惑,这是不信任和诋毁他的能力。

        气氛变得缄默,嘉措饮了一大口青稞酒,鼓足勇气道:“赞普,以前打仗时,你会把俘虏中最美丽的女人赏赐给有功之臣。”

        “嘉措,你喜爱涅其吗?说实话。”聂赞笑道。

        顿时嘉措一愣,不知所措地望着聂赞。

        “说吧。”

        聂赞拾起一块干牛粪扔到火堆中,火噼啪噼啪响起来。

        “涅其,涅其很美,只要,只要是男人都会喜爱她。”

        “既然你也喜爱她,那我喜爱她为何会让你如此反对和担忧?”

        “因为,因为你是赞普,而我只是一个臣子,臣子喜爱任何女人不会被老百姓反感,而你作为吐蕃的君主,你的一言一行都被老百姓关注。你若喜爱一名汉女,这会让臣民不安。”

        聂赞又向火堆中扔了一块干牛粪,半晌他才道:“嘉措,我不会把涅其赏赐给任何一个人,因为以涅其的美貌,一旦她使用美人计,会使你们背叛我。”

        瞬间嘉措又是重重地一怔,他竟未想到这上面来。

        “赞普,涅其太美了,这世上不会有比她更美的女人,只有毁了她的美貌,才能使我们安心啊!”

        聂赞将牛皮囊中的青稞酒一饮而尽,他饮得很快,喉咙里咕噜作响。

        饮完,他将牛皮囊扔在地面,起身离去,但走出几步他停住脚步,眼神平视前方的夜色。“嘉措,你一直在侮辱我的能力与自信。”说完,他头也不回地离去。

        嘉措手中的牛皮囊落在地面,里面的青稞酒流了一地。

        是的,在吐蕃人民心中像神一样的聂赞,他有着强大的能力和勇气,自己不应该怀疑他。

        如果换作是其他男人,那早就被李觅儿迷惑了。

        “至高无上的赞普,我只是想保护你的名誉啊!”嘉措喃喃自语。

        清晨李觅儿被小奶狗弄醒了,小奶狗的头趴在她的脸颊上,鼻腔里吹出的暖气像小虫子在肌肤上爬。

        李觅儿抱起小奶狗放在自己的胸口上,轻柔地抚摸它的毛发,那狗被摸得舒服,伸舌舔李觅儿的手。

        “你真不是一个好侍女。”

        瞬时李觅儿一惊赶紧起身,只见聂赞已经端着早膳进来。

        “赞普,我服侍你洗漱。”李觅儿趿上鞋子。

        聂赞叹了一口气,道:“不必了,你且去洗漱了来吃。”

        李觅儿应了一声。

        营帐几丈外就是小河,李觅儿抱着小奶狗出去。

        原野上有淡薄的雾气,草地上凝着晶亮的露水,没走几步李觅儿的鞋子便沾了湿意。

        这时一轮红日从草原的深处升起,李觅儿望着出神了。

        那个方向是东方,大唐就在东方,她的家乡江陵也在东方。

        “我是不是回不去了?”李觅儿不禁悲从心起。

        伤心了一阵后,李觅儿才蹲下身,伸手捧水,这水是雪山上的水所化,冰冷异常,手指一触到水便冻得打哆嗦。

        “手上的水泡消失了。”

        昨日左手指尖起了几个水泡,没想到睡了一夜后水泡便消失了。

        李觅儿漱了口,洗了脸,对着河水凝视水中的倒影,这才四天脸颊消瘦了不少,原来的鹅蛋脸现在成了瓜子脸,眼睛却反而大了许多。

        小奶狗舔着河水,但它太小,几次差点掉在河水中。李觅儿捧了水喂给它饮,它饮了几口后便趴在草丛中咬草根。

        这时节的草基本干枯,蔓延成无边无际的黄色,在尽头处与天相接。

        李觅儿站起身,向小河对岸望过去,前面不远的地方有一只体形巨大的鸟在啄着什么东西。这只鸟遍体黑色羽毛,李觅儿没见过这么大的鸟便就多瞧了几眼,这一留神不由吓了一跳。

        原来这只鸟在啄食一具尸体。

        李觅儿隔着小河大声叫喊,企图吓走大鸟,但是隔着十来丈远,声音传得并不远。她在河岸上左看右看,拾起一块石头掷过去,但她的力道太轻,石头只是过了河,离那只大鸟还远。

        一时李觅儿急了,也顾不得想太多,径直踏入河水中,霎时冰凉刺骨,不由连打了几个冷颤。

        河水不深,只到李觅儿的膝盖,慌慌张张过河后,李觅儿便向那只大鸟冲过去。

        等到了近前,这只大鸟比远处看还要大,有三尺多高,嘴又尖又钩,模样像鹰,但比鹰大得多。

        地面上的那具尸体是个老年人,不知何时死去,双目圆睁,衣襟散开,胸前有一个碗口大的血窟窿,这只大鸟竟在啄食他的心脏。

        不过因为是具尸体,也没有血流出来。

        但李觅儿哪见过这种恐怖的场面,只觉心头突跳,胃里翻江倒海。

        “走开,快走开。”

        李觅儿强忍作呕,大声恐吓那只大鸟,但那只鸟根本不理睬李觅儿,鹰钩嘴下去,便硬生生地在尸体上啄下一大块皮肉。

        见赶不走大鸟,李觅儿在近处寻了一根枯树枝,用树枝抽打那只大鸟。

        那大鸟也十分抗打,李觅儿抽了它几下,它伸开翅膀,这一展翅膀把李觅儿吓了一跳,这鸟的翅膀展开后体长竟达到七尺多。

        它似乎被李觅儿惹怒,扑扇着翅膀向李觅儿追来,要啄李觅儿。

        李觅儿赶紧跑,但那大鸟速度远比她太快,翅膀一扇卷起一阵飓风便将李觅儿给吹倒,在草地上翻了好几个滚。不等李觅儿爬起,那大鸟大约恼极她打扰,张开尖喙去啄她的眼睛。

        顿时李觅儿吓得双手捂住眼睛,但那鸟的力气极大,这一啄只怕李觅儿手背上的肌肤也要被啄掉一大块。

        说得急那时快,那尖喙离李觅儿的眼睛只一寸的距离,突然大鸟庞大的身躯一颤,砰地一响,那大鸟便栽倒在草地上。

        “没事了,睁开眼吧。”

        耳畔传来聂赞的声音,李觅儿赶忙睁开眼,只见聂赞肩上背负弓箭,而那只大鸟已经被箭射穿头部,已经是死透了。

        刚才李觅儿差点被大鸟啄瞎眼睛,李觅儿心中有气,爬起身便踢了那只鸟一脚。

        “已经死了,就不要踢它,如果不是因为你,我根本就不会射杀它。涅其,你不但做不好侍女,还容易替我惹事,以后你就跟紧我,一步不许离开我身边,不然我又得替你收拾残局。”

        李觅儿一脸不服,道:“这只鸟啄食尸体,它把那具尸体的心脏都吃掉了,我只是驱赶它,怎么就是替你惹事?”

        “秃鹫本来就是以尸体为食,你驱赶它,岂不是让它饿死?”聂赞没好气地反问。

        但李觅儿比他更没好气,道:“这种鸟这么可恶,它吞食人的尸体,饿死才好。”说着,李觅儿又踢了秃鹫一脚。

        “不许踢,你再踢它,我就揍你了。”聂赞语气冷下来。

        李觅儿一怔,因为一只吞食人类尸体的鸟,聂赞居然扬言要揍自己。“你不必借口一只鸟揍我,想揍就揍,你最好杀了我。”说着,她不解气地又踢了一脚。

        她对聂赞深痛恶绝,这是多么可恶的人,竟然认为秃鹫啄食人类尸体是应该的。

        “你……”

        聂赞扬起他的拳头,但拳头落在离李觅儿的面颊半尺远的地方。

        李觅儿恨恨地盯着聂赞,那副眼神直恨不得生食聂赞肉,渴饮聂赞血。

        吐蕃人恨汉人,汉人同样也厌恶吐蕃人。

        他们就和这啄食人尸的秃鹫一样残忍。

        “你快杀了我,不然我会想法子杀了你,在你的胸口上插上一把匕首。”李觅儿忍无可忍。

        聂赞瞅着她的眼睛,她的眼眶里泛红,可见她恨极自己。

        算了,她并不知道秃鹫对吐蕃人的意义,不知者不为罪。

        聂赞叹息一声放下拳头,伸手搂住李觅儿的肩膀,道:“要拔营了,回去吧。”

        不料李觅儿推开他,向后退出几步,道:“不,我不回去,我要葬了他。”让这个死者曝尸荒野,李觅儿于心不忍,很可能又会有秃鹫来啄食他的尸体。

        “他躺在这里就是葬他。”聂赞眉头紧蹙。

        “不行,他会被秃鹫吃掉的,我要把他埋了。”

        “这是天葬,你懂不懂?人死后,把尸体奉献给秃鹫作为食物,他的灵魂就会随着秃鹫到达天上。”聂赞又火了。

        李觅儿摇头,道:“为什么一定要去天上?我们的习俗就是入土为安,生在大地上,死回大地的怀抱,然后他轮回转世为人,去还他前世所欠的情,或者弥补前世的遗憾。“

        聂赞瞧她半天,道:“他不是你们汉人。”

        “他也不是吐蕃人。”

        尸体穿的是吐谷浑的服饰,表明是吐谷浑人。

        李觅儿满脸怒气,让尸体曝尸荒野,而不将他安葬,实非人之所为。

        聂赞见她气极的模样,心里也不由感叹汉人与吐蕃人之间习俗的不同,天葬是吐蕃最崇高的葬礼,而土葬是最低劣的葬礼,一般只有作奸犯科的邪恶之徒死后才会土葬。

        他在草地盘腿坐下来,将背上的弓箭插到泥土中,道:“你要是能说服我,我便准你将他土葬。”

        “说服你?”

        天哪!

        她哪有那个本事去说服聂赞,这家伙一看就是顽固派,听不进别人的意见。

        “说吧,我等着,别让我等得不耐烦。”聂赞催促她。

        短时间里李觅儿都不知自己如何去说服聂赞,加上她本来就不是能言善辨之人。再说入土为安本来就是汉人的习俗,还需要什么理由呢。

        “不说的话就走。”聂赞作势起身。

        “别,我说。”

        李觅儿急了,脸红到脖子根,聂赞瞧着她只觉有趣,她很爱脸红,非常羞涩。

        “我,我,我讲一个故事。”李觅儿真被逼急了。

        “嗯,你讲。可不要迟疑,你看小黄在河对岸叫唤。”聂赞笑道。

        小河的对岸小黄很烦躁,它的主人在对岸,而它却过不去,在岸上嗷嗷叫唤。小奶狗和小孩子一样,十分依恋人类,时时刻刻都想呆在主人身边。

        李觅儿也在草地坐下来,但她的坐姿与聂赞不同,聂赞是盘腿而坐,李觅儿是跪坐,这是中原汉人传统的坐姿。

        “其实也不是故事,是我阿爷和阿娘的事,还有我椿姨。”

        “你可真会吊人胃口,到现在还没讲。”

        聂赞一激,李觅儿刚褪去残红的面颊又红透,她低垂头道:“椿姨是我阿婆的外甥女,从小父母双亡,我阿爷阿娘收养她,因此一直住在我家里,椿姨和我阿爷从小一起长大,青梅竹马,感情很好。”

        说到这里,李觅儿偷偷抬眼溜聂赞,聂赞正目不转睛瞧她,于是李觅儿脸更红了,头也垂得更低。

        “阿爷像对亲妹妹一样疼爱椿姨,椿姨也非常喜爱阿爷,所有人也都认为他们是天配地设的一对。可是当阿爷十七岁的时候,阿爷遇到了我阿娘,他们一见钟情,后来成了亲。”

        “椿姨很痛苦,她一直以为阿爷会娶她,没曾想阿爷却娶了其他女子。因此她用尽手段想要拆散阿爷和阿娘,但最终都没成功,而她也万念俱灰,打算跳河自尽。”

        “当然椿姨没死成,她被一名高僧所救,那高僧能知人的过去未来,看穿前世今生。高僧听了椿姨的哭诉,拿出一面镜子给椿姨看,椿姨看到在一条河边有一堆白骨,原来这是个战死的士兵的骨骸。”

        “这时来了一名路人,但那个路人只是看了一眼便就离去,没一会又来了一名路人,这次路人除下身上的衣裳,盖在白骨上,然后路人也离去了。很快又来了第三名路人,路人挖了一个坑,却将白骨放到坑里掩埋。”

        “高僧告诉椿姨,她的前世正是这个第二名路人,而我的阿爷则是那堆白骨,因椿姨对白骨有盖衣之恩,所以今生阿爷才像对亲妹妹一样疼爱照顾椿姨,以还椿姨前世的恩情。可是阿爷真正要报答一生一世的却是那个将他掩埋的第三名路人,也就是我的阿娘。”

        李觅儿讲完了,头几乎垂到自己的胸前。

        聂赞看着她出神,他也被这个故事吸引,或者说是感动了。

        感动是于聂赞从未有过的情感,这让他心潮起伏不平,充满了渴望。

        汉人真是矫情又充满奇异的浪漫。

        “好吧,我同意你土葬他。”聂赞笑起来,这个故事并不能说服他,天葬是吐蕃人最神圣的葬礼,但李觅儿讲的故事打动了他,使他产生了渴望。

        他对待拉姆也像亲妹妹,大约前世时拉姆给他的白骨盖过衣。

        但谁是前世葬他的人呢?

        顿时李觅儿喜出望外,抬起头道:“我去拿锄头。”

        “你就在这里,我去拿。”

        聂赞正要趟过小河,这时嘉措却先趟过河。“赞普,要拔营起程了。”

        “嗯。嘉措,你去拿把锄头给我。”

        “锄头?”嘉措弄糊涂了,他向四周一看,便看见那只被射死的秃鹫。“赞普,这是谁射死了神鸟?”

        “我射的。”

        嘉措大吃一惊,在吐蕃是不允许有人伤害秃鹫,没想到聂赞居然射杀秃鹫。“好,好吧,我去拿。”他转身又趟过小河。

        那厢李觅儿一脸震惊,啄食尸体的秃鹫居然是吐蕃的神鸟,怪不得聂赞不许自己踢秃鹫。

        聂赞笑道:“你很奇怪是吗?觉得不可思议?因为秃鹫是神的使者,当它吃掉人的尸体后,就会带着灵魂去天上。”

        尽管仍觉得匪夷所思,但李觅儿决定尊重吐蕃的习俗,她点点头。

        没一会嘉措拿来一把锄头,他本来要帮着聂赞一起葬那具尸体,但聂赞让他带着队伍先行,嘉措这才离开。

        避免尸体污染河水,聂赞在离小河百来丈远的地方,掘了一个近三尺深的穴坑,将尸体放进去,他正要掩埋,李觅儿赶紧阻止他。

        “怎么了?”

        李觅儿取下耳上的赤金耳环,放到尸身的胸口上,聂赞凝视她奇怪的举动。“这是做什么?”

        “人死后会去黄泉,但到达黄泉时要经过三途河,河上有船夫,这耳环可以作为船资过河。过了河后,只要他生前没过错,便能去望乡台投胎转世。”

        聂赞听得哈哈大笑,道:“这是你们汉人的说法吧?”

        汉人的奇思妙想和吐蕃人真是完全不同,他们太浪漫了,不如吐蕃人务实。

        “就是这样的。”李觅儿咬嘴唇。

        汉人一生中有两件大事,一是生,二是死,但死比生还要风光。

        因生时是完完整整,所以死时也要完完整整,死无全尸会被认为无法转世轮回。

        聂赞掩埋了尸体,李觅儿又在坟头上洒了一把土。

        忽然李觅儿眼中落下泪来,触景生情,李觅儿不免想起自己死后是否会有人来安葬她。

        “你哭什么?”

        聂赞扔下锄头,汉人真是矫情,无缘无故就哭。

        被聂赞一问,李觅儿反而更伤心,道:“我只是伤心我若死了,没有人来葬我。”

        “我葬你。”聂赞脱口而出。

        李觅儿吓了一跳,道:“按照吐蕃的习俗,你会把我的尸体给秃鹫吃掉的,我不要被吃,这样我就不能投胎转世了。”

        聂赞笑得腹痛,道:“放心,你要是死了,我顶多只砍掉你的一条手臂给秃鹫吃,剩下的就埋土里。”他故意吓唬李觅儿,果然李觅儿脸色变得惨白,大颗的泪珠往下落。

        阳光遍洒大地,那泪珠儿也染上了金色的光辉,像宝石一样。

        “你的眼泪很美。”聂赞突然道。

        李觅儿一愣。

        “别哭了,我吓你的,你死了,我会按照汉人的习俗安葬你。”

        按照汉人的习俗安葬李觅儿,这样来世他们便会又遇上,那他就是李觅儿要报答一生一世的男人。

        “涅其,你的前世是我葬的,还是我的前世是你葬的?”聂赞想到这个问题,他们今生相遇,总得是前世之中有一个人被另外一人安葬了吧。

        不料李觅儿猛地摇头,道:“你是吐蕃人,你是天葬,我前世怎么可能会安葬你,你也不可能安葬我。”

        这话太刹风景,将聂赞的好心情败坏,聂赞马上板起脸,道:“涅其,刚才我说的话作废,以后你死了,我必须得按吐蕃的风俗将你天葬,毕竟你是死在吐蕃。”

        翻脸比翻书还快。

        他守承诺的时间,还不及一滴露珠落下的时间持久。

        李觅儿咬牙切齿,言而无信的聂赞真可恶。

        过了小河,小奶狗激动地往李觅儿腿上爬,李觅儿抱起了它,这只小奶狗可比聂赞可爱多了。

        两人的鞋子和衣襟下摆趟过河水时湿了,聂赞烧了一堆火,等衣裳和鞋子烤干后,两人才出发离开。

        聂赞将李觅儿侧放在马背上,又将奶狗交给她,这才翻身上马,因李觅儿怕冷,聂赞解开羊皮袍子,如昨日一般用羊皮袍子把李觅儿包裹起来。

        马蹄声得得,迎着太阳相反的方向驰骋,李觅儿看着逐渐远去的东方,愁容涌上眉间。

        将来葬她会是谁呢?

        连着几日马不停蹄赶路终于过了扎陵湖,抵达吐蕃的国境内,这里的山川与中原大为不同,山高却无坚实的树木,山体大多是凌乱的碎石,山顶终年覆盖积雪。

        与山上风景不同的是,山下是一望无际的草地,河流蜿蜒,天空中白云飘荡,一朵朵像大山似的压下来。

        仿佛一副美不胜收的画卷。

        这样的美景却让李觅儿更不开心了,从那天聂赞说要将她天葬后,她再未开口说过话,像聂赞第一次见到李觅儿时,神态冷冰冰,无论聂赞说什么,她似乎是恍若未闻。

        只有聂赞用她的狗威胁她时,李觅儿的眼神才会有变化,但却是用仇恨的眼神盯着聂赞。

        夜深下来,一轮圆圆的明月挂在夜幕上。

        在这个高原总有很美丽的夜空,满天的繁星,一颗颗又大又亮。

        李觅儿抱着奶狗站在帐帘前看夜色,中原的风吹不到这遥远的高原,但她与亲人是在同一片夜空下。

        只是在江陵的亲人,可也在思念她么?

        一想到亲人李觅儿眼圈泛红,眼中热泪滚滚,这些日子了,大唐和亲车队被劫杀的事只怕已经传到天皇与天后的耳中,他们没发现自己的尸体,多半是以为自己逃走,那父母家人可安好?

        这几日李觅儿都在思索逃走,但哪里想得出办法。

        草原茫茫,她根本就走不出去。

        就算从营地逃出去,她缺少食物,又不辨路径,就凭她这身子只怕走不出十里地。

        “既然我是逃不走的,那我就和聂赞同归于尽。”

        此时李觅儿只担心天后已经下令去拿自己的父母,对聂赞的杀心益发浓厚,杀了聂赞,便是为父母亲人报了仇,为自己报仇,为那些死去的汉人报仇。

        可是杀聂赞也不容易,他的胳膊就有李觅儿的腿粗,一只手可以按得她动弹不得。

        因此,只能是色|诱聂赞了。

        只有这个时候,男人才会放松警惕。

        想到为了杀聂赞,赔上自己的贞洁,李觅儿更加心酸。

        “来世我只愿做一个丑妇,就不会再有和亲的命运了。”

        忽然身子一轻,整个人被聂赞抱起来,然后放到白牦牛皮的褥子上。

        聂赞捏起她的下颌,道:“涅其,你就这么中意装哑巴吗?”这是他见过的最能忍耐的女子,几天不说一句话,但凡一个人都不容易做到。

        李觅儿望着他的面庞,他的嘴唇上长出许多的胡茬,比前些日子粗犷不少。

        一直觉得他的鼻梁是五官上最出众的,但现在李觅儿觉得他的眼睛比鼻子更出色,这只右眼弥补了左眼的缺憾。

        如果他的左眼没残疾,那张脸会是怎样呢?

        李觅儿想不出来聂赞揭下左眼黑眼罩的样子,他这么可恶,独眼大概就是老天对他的惩罚吧。

        “要怎样你才肯说话?”聂赞觉得自己都没李觅儿忍耐,反正他没法坚持一天不说话,李觅儿越不说话,他就越想让她开口。

        李觅儿闭了闭眼睛,再睁开,道:“能让我穿回汉人的衣裳吗?”

        决定了同归于尽,那死时自然要穿回汉家衣裳,戴上汉家的发饰,梳汉家的头。

        聂赞开心坏,李觅儿终于开口说话了。“好。”聂赞想也没想就应承下来,他真是被李觅儿整服了。

        装李觅儿服饰和头饰的箱子被抬到营帐中,连着她的妆奁也一并取来。

        “赞普,你先出去吧。”

        “我在营帐外等你。”

        其实,聂赞是有办法让李觅儿开口说话,但那些手段只会增加李觅儿对他的仇恨,他要的不是李觅儿的仇恨,而是对他的顺从,不用强迫手段的顺从。

        等聂赞出去后,李觅儿打开箱盖,这一箱都是崭新的衣裙,其中有一套是礼衣。

        一整套礼衣有小袖、单衣、五衣、打衣、表衣、唐衣、裳等等,件数繁多,层层叠叠。

        这样隆重的礼衣只有在出席祭天大典时才能穿,当然也只有身份高贵的命妇才能穿。

        李觅儿穿上礼衣后,便打开妆奁,对镜梳理一头柔软的发丝,挽成士族女子最热衷的高髻。

        一般女子梳高髻总要借助义髻才能将发丝盘高,可李觅儿的发量比寻常人多两倍,发丝又厚又密又顺滑,不用义髻也能轻松盘成高髻。

        李觅儿戴上攒丝芙蓉花形的金步摇冠,这步摇冠原是昔年天后被册封为后大典时所佩戴之物,因李觅儿和亲,天后便将此金步摇冠赐于李觅儿以示恩宠。

        步摇冠上有十二股金钩,形如树枝,又如花丝,钩上各镶嵌一枝纯金凤凰展翅步摇。

        箱内还有两股祥云图案金簪,李觅儿在两侧发髻各插一枝,这样玉簪上的翡翠流苏正好与步摇映衬,摇曳生姿。

        发饰妆毕,李觅儿才又对镜在额头描花黄,她最喜梅花妆。

        女人一生有两个最美的时刻,一是出嫁,二是死。

        江陵王的女儿自然死也须是最美的。

        “涅其,我现在能进来吗?”聂赞在外等急了,他想闯进去,但又知汉人女子比较羞涩,只好在营帐外徘徊。

        这时帐帘一挑,聂赞只觉眼前一亮,一名袅袅娜娜的女子抱琴出来,只见她轻移莲步,发丝上的流苏轻微晃动。

        “涅其。”聂赞低低地道。

        不施粉黛的李觅儿已经美得出奇,妆扮后的李觅儿更是美得无法用言语形容,任何词语用在她身上都显得苍白无力。

        裙裾在草地上逶迤,仿如一条飘动的云彩,冷风拂起宽大的广袖翩翩飞舞,就像要乘风而去。

        这一瞬间聂赞的眼中看到了神。

        李觅儿对聂赞视而不见,一直向前走去,聂赞跟在她身后。

        没一会李觅儿停住脚步,在草地坐下来,将琴置于自己的腿上,纤长的手指按在琴弦,霎时一曲凄怆的《胡茄十八拍》便从她指间婉转而出。

        这张琴是她平时所抚之琴,乃是先贤俞伯牙所用之琴,她酷爱抚琴,其父便花重金购买了这张琴。在去吐谷浑和亲之时,李觅儿便带走了此琴。

        吐蕃士兵不懂这张琴的珍贵,在洗劫财物时,将琴放在装服饰的箱子里。

        因为汉人的衣物,是吐蕃人最不稀罕的。

        琴声缠绵悱恻,婉转动人,声高时苍悠凄楚,声低则深沉哀怨。

        不知何时,在李觅儿的四周挤满了人,他们都是被琴声吸引而来。

        虽然他们并不懂琴曲,但琴声的优美却是能够听得出来。

        众人听得如痴如醉,目不转睛地看李觅儿,他们再次震惊于李觅儿的美貌,感叹中原大唐的华服之美,这艳绝尘寰的殊色让他们不由得屏住气息,生怕弄出动静惊扰前面的美人儿。

        风停了,月亮躲入了云层中,可那张脸像一道光,在哪里就照亮哪里。

        聂赞嘴角浮着笑,他跋涉几千里地袭击大唐和亲车队,是他一生做得最明智的事,否则他就会错过李觅儿,与前世埋葬他的女人失之交臂。

        “就是她,将来要为我生孩子的女人。”

        霎时琴声嘎然而止,李觅儿放下琴起身,在众人灼灼目光中翩然起舞。她的身姿柔软,不同于吐蕃奔放豪迈的舞姿,这支舞展现的是魅惑,广袖时而遮住她的脸颊,时而半掩面颊,像一只山林中的鬼魅狐精。

        聂赞走上前,与她一起起舞,聂赞的舞姿苍劲有力,与李觅儿的柔媚娇俏相互辉映,众人都看得拍掌起来。

        两人的舞姿都是临场发挥,但配合得天衣无缝,毫无破绽。

        李觅儿旋转着,然后越转越快,裙摆也跟着飞快地旋转,张开,如同盛开了一株富丽堂皇的牡丹。

        然后李觅儿随着旋转的姿势倒在枯黄的草地上,她的头枕着草地,明亮的眼睛凝视辽阔的星空,瞬时她的眼里装满了星光。

        这样的姿势太魅惑了。

        众人交口接耳地赞叹,虽然是吐蕃语,但李觅儿也能猜到他们在说什么。

        聂赞抱起李觅儿大步走向前面的营帐,这时候他生气了,生了很大的气,李觅儿这样招摇,不知会让多少男人觊觎她的美貌。

        他忽然不愿意李觅儿的美貌被其他男人看到。

        他生出了强烈的占有欲,或者说是独占欲。

        聂赞用脚挑开帐帘进去,将李觅儿放在白牦牛皮的榻上。

        躺在榻上的李觅儿娇艳动人,聂赞强忍住心神动荡,捏住她的下巴,低声道:“涅其,今夜我让你做我的女人,你可答应?”

        李觅儿说不出口,抿紧了嘴唇。

        “涅其,说你答应。”

        聂赞的手指又抚上她的唇,他的手指上有青稞酒的酒香,李觅儿感觉到头晕脑胀,点了点头。

        “不能点头,你要说出来,亲口对我说,你答应今夜做我的女人。”他制定的军规士兵不能强|暴妇女,因此必须李觅儿亲口应承才可,否则他就违背了自己定下的军规。

        “我答应。”

        李觅儿说得很快,如果不说得快些,她就说不出来。一说完后,李觅儿便闭上了眼睛。

        她的手在榻上无意识地摸着,然后摸到一柄坚硬的物体。

        那把匕首还好好地在那里。

        李觅儿抓紧了。

        “既然你答应,我就不容许你反悔。”

        聂赞俯下身亲吻她红艳的嘴唇,在此之前他虽对李觅儿有些情不自禁,但并未产生占有李觅儿的想法。

        可今夜此时聂赞改变了主意,他是人间万灵之首,是这吐蕃至高无上的君主,他要拥有一个女人是不需要理由的。

        因此他不再抗拒对李觅儿的情不自禁,他要把这种情不自禁化为征服。

        “涅其,吐蕃赞蒙的位置在为你准备,因此安心地做我的女人,现在吐蕃的王要带着你一起展翅飞翔,把他最尊贵的血脉留给你,从此你就是吐蕃的女主人。”

        这将是他的第一个女人,也会是唯一的一个女人。

        她的身体将是他掠夺的最广阔富饶的土地。

        “涅其,我如烈火熊熊燃烧的身体,迫不及待地要为你留下来世的火种,紧闭你美丽的眼睛,张开你的双臂,快乐地容纳我的爱抚。”

        李觅儿双眸紧闭,左手隔着白牦牛皮抓紧匕首,她在艰难地等待时机,等待一个一击必中的时机。

        但刺穿的疼痛先来临。

        李觅儿忍住没叫出声,手伸到白牦牛皮下面,握住了匕首。

        就是这个时候了。

        聂赞,去死吧!

        李觅儿刚要举起匕首,忽然手腕一沉,仿佛有个重物压在左手腕上。

        她撇过头,只见聂赞的右手牢牢地按住她握刀的手腕。

        营帐外的风凄厉起来,宛若鬼哭狼嚎,一片雪花无声无息落下。

        又下雪了。

        嘉措久久伫立在营帐外面,营帐里只有一种声音,是聂赞急促的喘息声。

        他十分明白这种喘息声是什么,心中说不出的失落,他的眼前浮现出李觅儿翩然起舞的情形,嘴角处慢慢染上了笑意。

        在那个时候,所有听过汉人公主的琴声,看过汉人公主舞姿的男人,都爱上了汉人公主。

        “在那一刻,我们所有的男人都嫉妒赞普,可也只有赞普才配得到汉人公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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