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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假千金(6)


到了生日这一天,谢宅被勤劳的佣人们精心装扮,虽然谢夫人不需要“大办”,但依然布置得十二分用心,从国外空运过来的玫瑰装点厅堂,出自奢侈品牌的水晶缀满花树,生日宴精致小巧且昂贵,只是对于谢夫人和谢朝笙这样的人而言,确实很简单温馨。

        许云暮还是第一次进入主宅,水晶灯璀璨的灯光几乎让小孩有些目眩。谢朝笙今天打扮得格外可爱,穿着蓝色的公主裙,头顶上戴着一个小而精致的钻石王冠。她的身旁围绕着谢家旁支的小孩,他们被教导要围绕着谢家大小姐,因此每次见面时都爱簇拥到谢朝笙旁边。

        一时间谢朝笙居然没有注意到许云暮来了。

        许云暮有点无措,他对于金钱没有什么概念,却也知道朝朝生日宴的大厅比他和爸爸妈妈住的房子还要宽敞,沾着露水的玫瑰是温室中最娇贵的那一种。他好像终于意识到了一点点自己和朝朝的不同。

        周瑾爱看这样亲友相聚的场景,她含笑看向谢朝笙时,发现门口站着个蓝色衬衫的小少年。

        衬衫洗的稍稍发白,却整洁如一,她很快意识到这是朝朝口中的“阿暮”。

        周瑾向他招招手,于是许云暮看到一个美丽和善的女人朝他露出一个亲切的笑。

        明明是第一次见,仅仅凭着一个孩子的直觉,许云暮也觉得这是个很温暖的人。

        他走了过来,向她问好。

        “谢夫人。”他这样道——在来主宅前,他的父母已经教导过他该如何称呼朝朝的父母。

        “小姐的父母就是先生和夫人,北枳,你看到他们要问好。”父母如是叮嘱,“态度一定要很恭敬,他们是身份很高的人,比谢小姐还要高。不能像在爸爸妈妈面前那样随意,明白吗?”父母眼中,朝朝是尊贵的小姐,谢家父母更是云端上的人,他心里觉得朝朝是他的好朋友,却也被父母的态度弄得不自觉有些紧张。但眼前的贵妇人眼神慈和,似乎并不是那样高高在上。

        周瑾打量着他,也看出来他的紧张。

        真奇怪,她见他第一眼便觉得亲切——是爱屋及乌吗?因为疼爱朝朝,所以对他的朋友也格外优容。

        家中司机和花匠的面孔她印象并不深,依稀记得容貌都是端正清秀之人,只是生活让他们看起来要老上一点点。但眼前的小少年大概继承了他父母容貌的全部优点,特别是那双沉静却聪慧的猫儿眼,叫人看一眼都有些惊艳。

        她记得自己在年轻时认识谢敏行时,也为他的眼睛心动过——大概是她思绪太发散,竟觉得许云暮还有些像谢敏行年轻时。

        说来朝朝面容也精致,只那眼睛是双桃花似的形状,反倒像她多点。

        思绪林林总总,不妨碍她产生对许云暮的喜爱之情。

        “你就是阿暮吧。”她像朝笙一般唤他,语气恰似一个亲近的长辈。

        许云暮点点头:“是的,夫人。今天是朝朝生日,我来给她庆生。”

        谢朝笙带着一群小孩在逗她小姨家的表妹,小表妹眼巴巴看着姐姐手里拿着一个和她一样好看的娃娃,样子有趣得很。谢朝笙都忘了许云暮也要来,哪有半点身为主人翁的自觉。

        许云暮年纪小,但早有以后沉稳的影子,他并不觉得被谢朝笙冷落,将怀中包好的一束花递给周瑾。

        新剪下的鸢尾上还沾着晶莹的晨露,有的含苞待放,有的跃然如蝶,深深浅浅的蓝色中间杂着绒绒的明黄。

        “这是我种的花,朝朝很喜欢,所以想送给她很多。”他组织语言,“夫人帮我转交给朝朝吧。”

        谢朝笙与亲人们玩在兴头上,许云暮自觉自己心意送到已经很足够,他并不想去和很多陌生的孩子一块玩。

        周瑾有些惊诧:“走这样早,朝朝会失落的。”

        又接过小少年捧着的鸢尾,她心想,朝朝大概是见自己喜欢鸢尾,也学着去喜欢了。倒是难为许云暮种出开得这样好的鸢尾,花开热烈,气质却静。

        她忍不住夸赞:“阿暮很厉害呢。”真心实意。

        她声音一直很温柔,却包含着饱满的温柔情绪,让人感觉无比的包容,许云暮其实很少从郭瑶那得到这样的情绪,郭瑶总是用含着忧愁的眼神看着他,开口时总叮嘱他在谢家要乖顺地生活,他隐隐约约能够察觉到她身上的抑郁,却不明白那种情绪从何而来。

        他欣然接受了周瑾的夸赞:“夫人也喜欢吗?我下次送您一盆吧!我妈妈也说我的鸢尾种得很好。”他忍不住强调,像一个单纯渴望更多夸赞的孩子。

        周瑾并不觉得一盆鸢尾是否太寻常,她笑道:“那先谢谢你了——不过你现在还在念书,不要因为种花耽误了学习。”

        许云暮想,我的功课也很好。

        一个大人和一个小孩居然能气氛融洽、有来有往的聊天,不能不惹人注意。

        谢朝笙不知何时想起了许云暮,她放下手中的玩具,不再逗小表妹,小表妹踮着脚,小胖手挥啊挥,不知道为什么谢家姐姐不和她玩了。

        谢朝笙不知自己的情绪从何而起,或许是小孩子对于妈妈的占有欲,她是喜欢许云暮这个新玩伴的,然而她奇怪的不希望自己的妈妈太喜欢他。

        仅仅凭着直觉,她厌恶眼前这幕。谢朝笙说不清楚原因,但她的占有欲通常都能巧妙占据上风。

        谢朝笙扔下那群小孩,跑到了许云暮面前。许云暮看着她裙摆的纱像风中的鸢尾一样扬起,一对梨涡浮现在她精致可爱的脸上。

        “阿暮阿暮,你来啦!”

        她确实为他的到来高兴,毕竟这是她最心仪的玩具。

        她走过去,站在周瑾前边,接过她手里的花,鸢尾安静的盛开于她淡粉色的掌心。

        她眼尾微弯,甜甜笑道:“谢谢,我很喜欢。”

        周瑾温柔的抚摸着谢朝笙软软的黑发,不再看许云暮。

        许云暮心里莫名有一点点失落,但他很快忽略了。那群小孩子追着谢朝笙过来,重新簇拥着她。他只是站在那安静地等待着,看着谢朝笙众星捧月,宛如城堡中的公主。

        灰蓝眼睛的女佣似乎终于知道了这个小孩子的可爱之去,她推了推他,声音慈爱,是平时只会对谢朝笙的那种态度:“去和小姐玩吧,你是他最好的朋友。”

        他还带着点婴儿肥的脸蛋上泛起羞赧的红晕,他点点头,又和女佣道谢。

        谢朝笙很快忘记了对妈妈的占有欲,见到许云暮过来了,推开身边的小朋友,拉住了他,娇声抱怨道:“我等你很久了!倒要看看你要傻站多久!”

        语气盛气凌人得可爱。

        真是遥远的回忆。

        许云暮不知自己为何突然记起很多年前的这一幕。

        他看过去,年少时的玩伴依然被人所簇拥,她亭亭的站在灯光下,白色的长裙衬着她柔美的轮廓。那个外人眼中倨傲的言家大少爷看着朝笙,笑得温柔,其他出身不凡的少年们或是羞怯或是大胆的看向她,想得到她的一点目光。朝笙今夜似乎很开心,从侍者的托盘里取出一杯酒,一饮而尽,她喝酒时的样子很养眼,光洁细腻的颈扬起,海蓝色的宝石点缀一片雪,像只优雅的天鹅。

        谢朝笙依然是小时候那个骄矜美丽的女孩,但是她不再是他的朋友了。

        “好感度减10,当前好感度25。”

        小白茫然了,它正喜滋滋地刷论坛吃瓜呢,突然检测到的数值变化如同一道惊雷:“为什么你跳个舞他都能黑化啊!”

        匪夷所思的人类。

        朝笙逗它:“嫉妒言乔吧。”

        小白不信,又翻出那本《人类高质量爱情手册》,委屈道:“好感值之前才35,怎么能算喜欢。如果喜欢你,好感度也不会降了。”

        朝笙漫不经心地看着自己也算青梅竹马的言乔,心想,也许许云暮是想起自己和他童年时的记忆了,还算得上美好,所以后来被谢朝笙毁掉时才叫伤人。

        她浑不在意,轻轻和某个脸色微红的少年碰了碰酒杯。

        “虽然不认识,但脸红的样子还怪可爱。”她和小白点评。

        小白看着朝笙在这群出身不凡的人之中游刃有余,感到一丝焦灼——她已经一个晚上没有和任务目标互动了!如果说欺负任务目标算互动的话当他没说!

        小白:这个任务好棘手,不应该是给新手的难度tot。

        但朝笙并不这么觉得,虽然她穿越在一个比较尴尬的时期——但这个任务简单就简单在,许云暮刚不过19岁。他还不是很多年后阴翳沉郁的模样,他还能为小时候的回忆动容,就算因此又怨她几分又怎么样了,总归还记得,还因谢家的“恩情”而陪在她身边,十九岁实在是个太好的年纪了。心软且勇敢,真诚且坦荡,又介于大人和少年之间——简单来说,十分好骗。

        朝笙看人的经验源于她遥远模糊的记忆。她不知道自己从哪来,只知道自己独自漂泊了许多年,因为某个自己都不记得的执念不愿消散。

        某一天听到小白元气满满地向她自我介绍,说自己主神出品的最强系统,如果想复活的话就成为它的搭档,一起在任务世界乘风破浪吧。

        朝笙答应了。

        她作为一个不愿消散的孤魂度过了堪称漫长无尽的时间,许云暮是萍水相逢转瞬即逝的其中一个,朝笙丝毫不会因为要得到他的真心再丢弃而愧疚。

        纤长的手随意取过一杯金澄的酒水,晶莹的气泡缓缓上升,折射着细圆的光点。

        她笑得开怀,潋滟的凤眼中是盈盈剔透的光。酒水饮尽,是微苦的樱桃白兰地。言乔纵然与她相识多年,也因这样昳丽的容光而微怔。

        长辈们在这样盛大的宴会上,还有其他的事情要去做,小辈们玩作一块,想要提前离去,自然无可无不可。

        发动机的轰鸣声在夜空下响起。他们身上穿着昂贵精致的华裳,钻石项链折射出庄园辉煌的灯火,少女礼服的裙摆在夜风中扬起,甩开远处快门闪烁的摄像机,驰骋远去了。

        朝笙本来就喝了酒,许云暮必须照顾她。虽然他看到朝笙精致的眉眼皱起,露出厌烦的神情来,却还是沉默着上车,旋动钥匙。

        言乐像个小尾巴一样跟在朝笙的身后,她和朝笙多年未见,却情不自禁地想和她更加亲近。

        朝笙喜爱这样美丽而柔软的小姑娘,十分纵容她。

        “哥哥你喝了酒,去坐巍仔的车吧,不要和我挤一起哦。”言乐抱住朝笙的手臂,占据了车后座的全部空间,扬眉看着言乔。言乔无法,但言乐和同样看起来有些醉意的朝笙在一块,他到底还是能放心一点。

        他最后瞥了眼许云暮,走到了自己朋友那。

        许云暮并不在意言乔的眼神,他对自己的定位十分清楚,这位言家的少爷喜欢朝笙,厌恶永远跟在朝笙旁边照顾的他,实在很没必要,因为朝笙在他面前,完全是另一个模样。

        傲慢而不可攀,冷漠且恶劣。

        “言小姐,之后是安排了去银沙湾吗?”他温声询问,像个尽职尽责的司机。

        言乐微微愕然,就算哥哥那么打岔了,她还真的以为许云暮是谢家某个远方亲戚呢。

        但她教养极佳,很快收起了诧异,点点头。

        “对,麻烦你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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