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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二章 真千金是个小甜罐儿19


  她知道之桃以前在束家过得自然是大家小姐的生活,琴棋书画一个不落,写字更是最基本的。
在外流落了五年,这些东西也没忘却——那一手字连束夫人也赞不绝口,说之桃绝对在这五年内偷偷练过,写法一点也不生疏。
束之韵对之桃总是敬佩的。
敬佩她在那样恶劣的条件下仍能不忘初心,敬佩她归来仍是白纸一张,没被脏污的世俗沾染半分。
——幸亏束之桃本人不晓得之韵对她的夸赞,否则该羞到地里去啦。
来的时候原身已经靠自己的努力爬到束家了,那些苦难也是原身承担的,她不过是个捡便宜的罢了。
现下原身转世去了别的位面,系统说会依照她的性格为她挑选,只是结局好坏得她自己把握。
对之韵再不舍,到了日落西沉之时,也该转头回另一个家了。
在马车上,一直没怎么说话的男人开口问:“会写字?”
“……谁不会写呀。”束之桃眼睛一挑,黑白分明的大眼睛马上看向他,“你不会写吗?”
想想也是,自幼被毁了容貌、断了仕途,之后也一直操心商铺里的事,多半没怎么正经学过字画,比她还差呢。
“嗯。”
男人眸色微动,轻轻颔首。
“……你别跟我说,你有钱,可以去请个师傅的。”束之桃警惕道,“我这三脚猫的功夫肯定教不了你。”
她这样迫不及待与他划清界限,他本该生气的。
可一瞧见她那又凶又软的样子,纵然有天大的气也发泄不出来了——他唇抿成一条线,面上的疤像一条不动的蜈蚣。
他永远不会错过世人见他面时的各种震惊、诧异、怜悯,若是以往,他必定不会隐忍,想杀就杀不能杀就借个由头杀。
那些人的血飘溅到他的鞋底,他便浑身畅快不已,比脸上的疤痕去了还叫他愉悦。
这么多年,他早已习惯。
但在她身边,总会想着第一次在她跟前处罚一个下人的场景——她那时是真的对他避之不及,想离开。
惧怕他的手段,不赞成他的行为处事。
难以分辨其中有多少厌恶,男人之后多有收敛,只背地里处罚了几个人,却不曾要他们的命。
忽然想让自己的鞋底干净一点了。
思绪拉回,这人在自己身侧。
男人垂着眸:“好。”
“……”
他答应得理所应当,束之桃反而不适应了。
她在心底暗骂了自己几句,偷偷瞄了男人几眼——见他面色如常后,小小松了口气。
哎呀,裴华涟当然不会那么玻璃心啦!小心翼翼的只有她自己而已嘛。
*
过了一日,裴华涟真的请了个教写字的先生,每日都会抽出小半个下午在书房里捏起笔写字,偶尔还会将练习的习作送给束之桃评价。
第一回束之桃摆着手,连连摇头:“别别别,我,我看不懂的!你不是请了师傅吗?让师傅来说吧……”
男人惜字如金:“你看。”
“……我真不行,我……”
百般推拒,最后败在男人执拗黑黝的眼眸中。
老实讲,男人真像是个初学者,落笔轻重全然没有,写得十分‘没感情’,让师傅教了两日是有气色,但结构仍是乱七八糟,只字形单看没那么丑了,也算是下了狠功夫。
束之桃不想把话说得太难听,可又不想说谎欺骗如此认真的男人——她硬着头皮、提着小命将字的错处画出好几个。
这时,男人会走到她身边贴着她弯腰去看,半晌,略略点头,赞同了她的说法。
半月不到,请来的师傅就换成了闲来无事的束之桃。
【棕熊:打脸了吧,还是得你教。】
【束之桃:我我我哪知道他那么信我的话呀!我说哪里错了就错了,搞得师傅都不会教了……这样下去,他哪里能学好啊!我误人子弟嘛这不是QAQ】
【棕熊:不会,你写得也很好看。】
它不是没看出男人的步步为营,先是云淡风轻答应宿主去找了个师傅,又天天来跟宿主交流写字心得,宿主说不好他就重写,导致宿主也不知不觉有了教人的瘾……
看他这样小清新地追求宿主,系统一时都没话说了。
这还是剧情中那个狠戾毒辣的反派吗?
它不知道。
*
“裴华涟,你今日要去铺子里吗?”
“……嗯。”
男人低下眼看着眼前穿了件水粉流仙裙的小妻子,喉结上下动了动。
他从未让她喊过夫君、相公一类的词,她也就慢慢养成直呼他名字的‘坏习惯’——但裴华涟本人不觉得有什么。
她眨了下眼睛,微微歪着脑袋,两只手揪在一起落在身后:“那个,我也想出去。不会玩很久的,晚膳之前回家,可以吗?”
裴华涟不语。
等了等,这小姑娘只好不情不愿地退了一步:“太阳下山之前?好吗?”
“我去接你。”
“……你忙你的啊,到时候不一定知道我在哪!别了吧,我又不是不认得路。”她不认得还有马夫嘛!再不济还有云魄呀。
“那就不去了。”
男人非常冷酷无情,当即转身要走,连个云彩也不打算留下——
束之桃连忙追上去拉住他的袖子,瞪了他一眼,焉哒哒的:“好嘛。”
“嗯。”
裴华涟表情仍没什么波动,却抽出了自己的袖子,手在她脑袋上轻轻摸了摸,然后抬腿就走。
【束之桃:喵喵喵??】
【棕熊:……把你当需要呵护的小妹妹了吧。】
【束之桃:我倒觉得是这几天教他写字的功劳!】
【棕熊:也有可能。】
*
去了绿豆糕很好吃的那家茶楼,里头人不多,束之桃如愿挑选到了二楼靠窗的位置,云魄陪在身边寸步不离。
正听到说书先生讲狐狸精跟着书生进京赶考却被道士捉住折磨时,窗外忽而传来一阵骚动。
束之桃暂且搁置了这边,趴到窗边去看下面——
街上的人不知为何多了辣么多,几乎是人挤着人的肩膀,每个人脸上热情洋溢着笑容,纷纷冲着中间那个马队欢呼着。
为首那人一身白袍,骑在高头大马上,周身气质凛冽——虽没在战场,但无端端能叫人联想到染了血的刀。
他的侧脸英气俊朗,五官深邃好看,身形极其高大、四肢修长,一看便是天生练武的好料子。
束之桃越看越觉得眼熟,却肯定自己没见过他,于是低声喃喃:“好熟悉呀……”
【棕熊:他是男主。】
【束之桃:!!】
为什么男主不是跟之韵一起回来!这也太……
【棕熊:看来还是更改了重要剧情了,他是提前回来的。】
【束之桃:对啊我也说!之韵才走没几天啊!】
一人一统对着未知的未来发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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