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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九十四章 大头目(3/3)


相比聪明的布鲁斯班纳博士,很显然孩子气的浩克更好打交道。
        君不见复联2结尾当绿巨人稀里糊涂驾驶昆式战机飞入了高天尊的萨卡星后,他瞬间就成为了整个星球最强大的格斗冠军,在萨卡星好吃好喝过得轻松愉快。
        那是因为他在地球的时候就一天到晚被所有人针对,包括第一宿主布鲁斯班纳都时刻想着怎么弄死浩克,复联中的其他人,包括有着密切关系的黑寡妇在内,想的也都只是需要浩克强大的战斗力,而很少有人关心他到底想要什么。
        也只有在萨卡星,浩克才得到了真正意义上的尊重
        这也是为什么最后结尾的时候浩克愿意跟布鲁斯合二为一的原因。
        他如果还是那个狂怒的浩克,地球就容不下他,想要正大光明地生活在地球,就只能那么做。
        当然,浩克那孩子固然很好收买,可是前提却需要你能承受得住他的力气才行
        他就是一个天赋异禀拥有强大力量的婴孩,他根本不知道怎么做才能让人不受伤,想想看那些两三岁的小孩,浩克的思维跟他们其实差不了多少。
        一个婴儿冲着你跑过来然后抱住腿是一件很萌的事情,可要是浩克朝着你跑过来想要抱住你
        普通人要么被他一脚踩成肉饼,要么被一把捏成肉酱,就算是以雷神的体格,被浩克抱一下估计也要直接呼叫奥丁救场了。
        “麻烦啊”默默计算了一下浩克的战斗力和自己与其之间的差距,李清远骤然发觉,如果自己想要趁着机会将浩克收编,貌似成功率不足百分之十。
        三十点属性是凡人极限,也就是说作为最强地球人的五五开,他的各项属性应该都在二十到三十之间
        而浩克作为复联中最强的武力扛把子,他的力量和体质两项少说也在三位数朝上
        就自己这小胳膊小腿,恐怕不够对方一把捏的。
        洛基和锤神能够禁得起浩克一套天翻地覆连环摔,那是因为人家天生底子好,换成自己估计浩克半套技能还没打完自己就只剩下一条腿了
        在这种天差地别的战斗力映衬下,别说收编了,他至少都要远离浩克那家伙百米开外。
        毕竟若是一不小心碰到那个绿胖子,天知道自己会被扔到什么世界去
        钢铁侠那家伙只不过是气运之子,哪怕真的碰上也有一半的几率被扔到差不多的世界中,而跟浩克相遇,百分百是扔到一个高等级位面
        他可不是那些喜欢挑战极限的作死达人,能够按部就班平平安安地升级,谁吃饱了撑着非要拎着木剑去打boss啊
        “有什么问题吗”看到他愁眉不展的样子,吉尔关切地走上前问道。
        “你说这么大个家伙要是在曼哈顿闹腾起来,会不会影响到我们”想了想貌似自己现在根本没实力去掺和到浩克的剧情中去,于是某人决定修炼一波从心。
        “这个怪物会来纽约”通过刚才红后播放的短视频吉尔已经大致判断出绿巨人的战斗力,跟这个家伙相比安布雷拉公司生产出来的暴君简直就像是个笑话。
        甭管是坦克还是飞机,全都是一拳一个,特制的穿甲弹打在对方身上甚至连皮都打不破,这样一个怪物若是在纽约爆发,吉尔实在是很难想象那是怎样一个场面。
        “应该快了红后,调取一下罗斯将军女儿的信息”
        “贝蒂罗斯,卡尔弗大学生物学博士,目前正在跟该校伦纳德萨姆森博士交往,不过根据情报反馈,好像两人今天上午闹得很不愉快”红后立刻将贝蒂罗斯所有的资料全部都调取了出来。
        “这么说布鲁斯班纳已经进入纽约了”李清远开始回忆剧情,要是没记错的话,现在的布鲁斯班纳应该已经潜逃进入了纽约,并且已经见到了自己的前女友贝蒂罗斯。
        “暂时没有查询到布鲁斯班纳博士的行动踪迹。”红后立刻汇报到。
        浩克的智商很低,但是布鲁斯的智商可高得很,作为能够在博士学位数量上鄙视托尼斯塔克的存在,若不是因为浩克的存在使得他根本没办法进行科学研究,搞不好都能自成一派成为科学泰斗什么的
        所以这样一个人想要躲开监控,也是很轻而易举的事
        若不是布鲁斯不理智地跑去见自己的前女友,想必谁也休想发现他的踪迹。
        “调查一下史登博士的情况”
        “主人,请您给出正确的称呼。”红后提醒道。
        史登博士这玩意就像是你在百度搜索输入王博士一样,天知道你要找的是那个王
        “把纽约所有姓史登的博士全都排列出来,我怎么记得是那个”李清远烦闷的摆摆手,无敌浩克这部电影虽说跟钢铁侠1一样属于漫威电影宇宙的开山之作,但是两者之间的差距却只能用天壤之别来形容。
        别说票房和影响力之间的差距,就连演员方面,跟长盛不衰的钢铁侠不同,浩克的演员最后都被换掉了好吧
        所以对于出现在这部电影中的几个反派,除了撒迪厄斯罗斯将军他还能记得外,剩下的大头目以及憎恶两个家伙,他都忘了对方到底叫啥了。
        能记得大头目貌似是姓史登,跟布鲁斯那家伙一直用蓝先生的昵称在网上交流外,剩下的他啥都不记得了。
        “正在排列史登博士”
        红后迅速将纽约所有姓史登的博士以及医生全都排列了出来,好在史登这个姓氏不像史密斯、约翰逊那种拥有几百万人口的大姓,整个纽约统共姓史登的也不过数千人,再加上博士头衔,总共加在一起还不到十个。
        “塞缪尔史登,应该是这个没错”看到一张貌似有印象的脸,李清远瞬间就确定了目标。
        这家伙是格雷伯恩学院的细胞生物学教授,在学术界也算是赫赫有名,只不过出了这个专业就根本没人知道他。
        犹记得对方手中貌似合成了不少绿巨人的血液,而且憎恶也是对方制造出来的。
        这样一个人才,自己是不是也应该想办法截个胡
        顶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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