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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6章 第56章


“可是我听说盛世美颜家里也不差钱哎。”

        “你又哪里来的小道消息?”钱多多也是她们部门八卦擎旗手。

        “我听我哥哥说的,过年前不是有公司聚会么,我拍了一张盛世美颜的照片朝我哥哥炫耀,我哥竟然认识盛世美颜,他们还是同一届的呢。”

        “又有钱又有颜,能力还高,这让我们这些普通人怎么够得着啊。”

        上班的日子过得总是很快,不知不觉就到了芳菲的四月间,西北分公司那边有一个国外的项目要谈,对方的高层要亲自来考察,虽说会随行带一个翻译过来,但上层觉得圣耀这么大的一个公司也不能失了面子,便问慕靖要一个人跟随技术部门一起出差。

        慕靖想了一下,公司里只有一个沈冬沅当初走的是同传方向,于是指定了她,临行前还在给她鼓气,让她别紧张,一般对方带翻译来,主要的就是让他翻译,沈冬沅要做的事,听着有没有翻译岔了的地方就行。

        沈冬沅倒也不是很紧张,这种专业词汇平时在做翻译的时候,都涉及到了,应该也没有什么超纲的,只是出差地点,她感觉有些尴尬——金城,她读大学的地方,而且还和盛怀煊一起去。

        一想到当年的事情,她的头皮就一阵发麻,也不知道盛怀煊到了之后会是什么样的心情。

        登机牌是盛怀煊去办的,他倒是很了解沈冬沅的小怪癖,坐在飞机上时,直接把靠走廊的位置让给了她,自己坐在她旁边,沈冬沅道了一声谢。

        “妈妈,等会我们下了飞机,是有骆驼来接我们吗?”坐在后排的是一个五六岁光景的小男孩,剪着一个西瓜头皮,就像是小时候看的西瓜太郎,声音也是软绵绵的。

        “我们等会坐机场大巴呀。”

        “但是可可表姐和我说金城到处都是骆驼,那里的人出去都不开车,只骑骆驼的。”西瓜太郎不服气地反驳。

        “等我们下飞机已经很晚啦,骆驼都要睡觉觉咯。”

        “可是我就想骑骆驼啊!”

        他的妈妈在柔声地安慰着他,沈冬沅听了唇角弯成了一朵花,可能是今晚的夜色太美了,她都有种忍不住想要倾诉的欲望。

        “以前也有很多人问我,那边是骑骆驼去上学吗?”那会刚刚到金城的时候也偷偷幻想了一下,觉得也挺酷。

        谁知道现实和梦想是相反的,出了西安,便越来越荒芜,到了金城,才知道,原来读的并不是校本部,而是渝中校区,要坐一个小时的大巴,下车的那一瞬间才傻眼了,一片黄色,绿色只是零星的点缀。她找了一个无人的地方,放肆地哭了一场,为了他,也为了曾经的自己。

        她的分数其实是可以上除了武林大学以外在武林的所有学校,只是不是985211,填志愿前,她也查过很多学校的资料,其实工大就很不错,靠的也挺近,但那时被自卑感所笼罩,总觉得不能比他上的学校差,再不济也得211,万一哪一天他的爱不复存在,她又何去何从?为了一个未知数而放弃前景吗?谢怜的遭遇明晃晃地摆在眼前,她还有什么资本重蹈覆辙?沈冬沅经过“深思熟虑”之后填写了金城大学。

        看,她就是一个精致的利益主义者,悲观而又消极。

        “那么你坐过骆驼吗?”盛怀煊问了一句。

        “当然没有啊,金城和武林其实是差不多的城市,不过是气候差了些,经济稍微落后了些。”

        第二天吃了早饭,盛怀煊和沈冬沅步行到西北分公司,金总早早地带着一拨人在公司门口欢迎他们,搞得沈冬沅以为自己是汪老板,还带这么隆重的,当然她自然知道人家金总肯定不是为了她这么小小的经理,沈冬沅转头瞥了一下盛怀煊,没想到,还真是有两把刷子么。

        沈冬沅总觉得身边有一道视线有意无意地扫视着她,可每当她转过头时,那道视线就倏忽不见。

        她觉得自己有些神经过敏。

        盛怀煊被金总迎进了办公室,那里头暂时还没有沈冬沅的位置,她走到洗手间。

        哗哗的水声冲刷着她的手,耳畔传来一声惊喜的叫声:“沈老师,是你吗?”

        沈冬沅转过头,看见一个很年轻的小伙子,眯着一双眼睛。

        “王轩成?”沈冬沅迟疑了一下,终于在稀薄的记忆里翻找出这个名字。

        “对呀,没有想到能在这里遇见沈老师。”

        王轩成是她大三那一年当助教带的一个学生,小伙子是金城传媒学校的一个艺术生,他们学校当时和法国的一所艺术学院有交换项目,于是金城传媒学校的系主任一合计,找她们院的院长求助,让法语系的老师开一个班,教一教他们这些兄弟院校的孩子,再找几个大三大四的学生当一下助教,改改作业陪练下口语什么的。

        当时这个项目薪水还相当可观,沈冬沅填写了申请书,虽然那帮孩子只比他们小几岁,平时也是尊称他们为“老师”。

        “你怎么在这里?”虽然只带了他们一年,但能在这个几乎全是陌生人的环境中碰到一个面熟的人沈冬沅觉得还是挺幸运。

        “今年大四了,我在这里实习呀,”他顿了顿,“沈老师你是总部那边派过来的吗?”

        沈冬沅笑着点了一下头。

        “沈老师,都快11:30了,我们一起去吃午饭吧,这旁边正好有一家羊头肉店,他们家的清蒸羊羔肉味道很不错。”

        沈冬沅不喜羊肉,正想要婉拒,手机铃声响起。

        “在哪?”盛怀煊的声音通过电磁传过来。

        “洗手间,有什么事情吗?”

        “有几句话比较深奥,你帮忙来看下。”

        “行,马上到。”沈冬沅挂了电话,对王轩成歉意地笑了笑,“还有些工作,就不和你去吃了。”

        “成,沈老师,那下一回有空我们再去吃,你在这边要待几天?”

        “预计一周吧。”

        “那我们有的是机会。”

        转过一个拐角口,就到了盛怀煊的零时办公室,她朝王轩成说了一声“再见”,伸出手在门上扣了三记。

        “请进。”门内传来男人矜贵而清冷的声音。

        沈冬沅旋开门把,抬眼看见一幅张扬的毛笔字:“昔之得一者,天得一以清,地得一以宁,神得一以灵,谷得一以盈,万物得一以生,侯王得一二以为天下正”,笔酣墨饱,龙蛇腾跃。

        这间办公室由会客室改编而成,中间放着一组木雕长桌椅,桌子上放着茶海,雕刻成了青莲的样式,一套白瓷薄胎茶具,茶海上头飘着一叶轻舟,老翁披着蓑笠,支着鱼竿在垂钓,一缕一缕佛手柑的香味从鱼竿上飘散开,沈冬沅定睛细看,原来那根鱼竿是一线香,白色烟雾丝丝缕缕顺着茶海上方开得袅袅娜娜的菡萏处旋转飘荡,将舒展开的花盏笼罩在青烟中。

        盛怀煊坐在皮质的老板椅中,身形挺拔,就像一棵昂藏挺拔的冬青树,棱角分明的下颌因为袅娜的烟雾软和了不少。

        他略抬了一下眉眼,伸出修长的食指,点了点摊开在面前的文件:“过来看看这是什么意思。”

        沈冬沅关上了门,走到他的身边,看了十几秒钟,朝着他解释了一番。

        “这里呢?”盛怀煊翻了几页,又去点一行字。

        骨节修长,仿佛象牙精雕细琢而成,指甲圆润饱和,每一片上头都盘虬着一轮半月,泛出健康的色泽,这是一双适合上镜的手。

        “冬沅啊,咱盛世美颜的手简直是绝了,绝到我都词汇贫乏,找不出任何适用的修饰词,那双手简直不是手,是女娲从维纳斯身上抠下来重新精雕细琢再安装在他身上的,指如削葱根,色如凝脂,皎如玉树。”孔明玉的话莫名其妙地冲进她的脑海,沈冬沅一心两用,三心二意地趁着公务时间欣赏了一番“美色”,再转眼看了一下自己的手,清癯干瘦,比不过比不过。

        盛怀煊敲了一下桌子,瞬时把她飞散的思绪拉入文件资料中。

        沈冬沅默念了一番“清心咒”,收拢思绪,专心地翻译起句子。

        “中饭有什么推荐的吗?”盛怀煊“看”完了资料,合上文件夹。

        “?”沈冬沅整颗心还沉浸在刚刚的资料中,抬着一双懵懂的眼睛将他呆呆望着。

        “你不是在这里念大学?”

        “我一般都在学校吃的,要么是食堂,要么是学校里的垃圾街。”

        她的大学生活单调无趣,通常是宿舍——食堂——教学楼或者图书馆几点轮回旋转,生活单调,说得难听一点就是无趣苍白,所以除了牛肉面,她几乎不知道金城还有什么特色可以吃。

        “那你想吃什么?”盛怀煊换了一种问法。

        “都行。”

        “羊羔肉也要吃?”

        “不要了吧,有股怪怪的味道。”沈冬沅下意识地摇头。

        盛怀煊的唇角向上挽了挽,利落地盖上笔帽,从椅背上拿了外套:“走,带你去美杜莎。”

        “美杜莎?金城也有?”

        “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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