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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1章 55、庭辩


审判厅的大门打开。门外站着阿娇、阿飒、胖胡和周三更。四个人拉着两辆小推车,一个个满头大汗。

        小推车上,放着好几个黑乎乎的小箱子——都是电池包。

        场面一时出现骚动。旁听席上议论纷纷。

        审判长喝令:“肃静!无关人员不得干扰法庭秩序。”

        法庭警察上前干预。阿飒大声喊:“我们不是无关人员!我们带来了新证据——2010年、2011年其他厂家生产的磷酸铁锂电池包,同样使用了先锋主张的技术专利——证明先锋所谓的关键技术,不构成商业机密!”

        全场哗然。

        张红心中一凛。

        侵害知识产权,是民事案件,走民事赔偿即可。侵害商业机密,是刑事案件,情节严重得多。

        如果能把施万侵权的性质降为侵害知识产权,局面将走向对施万有利的方向。

        张红赶紧朝宋清递眼色。

        宋清面不改色,仿佛阿娇阿飒的到来,全在他意料中。他向审判席说道:“审判长,我方申请由技术专家提供相关证据,证明施万没有侵害先锋的商业机密。”

        审判长:“批准。”

        胖胡和周三更帮忙卸货,把小推车上的数个电池包,搬进审判区域,在审判席前一字排开。

        阿娇和阿飒各着一身职业装,快步走进审判区。阿娇模样很不自在,阿飒讲话也带了点颤音,很明显两人十分紧张。但紧张的情绪,并没有干扰她们做法庭陈述。

        “我叫焦建国。身份证号---。家庭住址是东宁市开发区--。我现在是施万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研发中心动力电池部的一名研究员。”

        “我叫撒建军。身份证号---。家庭住址是东宁市开发区--。我是施万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研发中心电池系统部的研究员。”

        阿娇做完自我介绍后,声音渐渐平静,语调也越来越自信。

        “我们认为施万没有侵害先锋的商业机密,主要基于两条理由。第一,原告方主张的12项专利技术,有8项来自田中株式会社的授权。但实际上,田中的专利技术老旧,申请日期都在2008年之前。到2012年,田中的这些技术,已经广泛存在于中国企业的生产实践中。‘碳热还原法控温焊接工艺’、‘铜基材石墨涂层技术’等所谓的关键技术,在业内早就不是商业机密。但因为磷酸铁锂电池的基础专利,大多被国际巨头垄断。这些国外公司通过合资公司在中国申请专利,形成强大的专利联盟,然后向生产磷酸铁锂电池的中国企业收取高昂的专利费用。”

        “比如这个方型铝壳电池包,”阿飒蹲下来,拆开第一个庞大笨重的黑色电池包,“我们看它的单体电池,就会发现它与先锋2012年生产的30-135-220型号磷酸铁锂单体电池一模一样。进一步拆解,会发现它的内部构造、正极材料、石墨涂层厚度,都与先锋用日本技术生产的电池如出一辙。”

        阿娇接过话头,“但这个电池包并不是先锋的产品,也不是施万的产品。它是东宁一家不知名的代加工厂为某台湾电池厂商生产的产品。这家代加工厂去年就已倒闭。我们今天上午才找到当时这家工厂的负责人。他告诉我们,东宁的磷酸铁锂电池工厂大多以日本田中株式会社的产品为原型,通过学习借鉴来完成产品初期的研发。这种行为在业内极具普遍性。

        “早在先锋引进田中技术之前,中国工厂的基层研发人员,就已经通过田中的电池产品,学习并掌握了田中的电池技术。我脚边这一排电池包,拆开来看,单体电池都与先锋的30-135-220型号电池一模一样,但这些电池包的生产日期都早于2012年。也就是说,在施万新能源电池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之前,先锋所主张的几项田中授权的关键技术,就已经在东宁一带的磷酸铁锂电池工厂广泛存在。”

        时间回到两周前。

        传票规定的开庭日,一天一天逼近。但应诉筹备毫无进展。

        项天歌的毫不配合,增加了应诉小组的工作难度。宋清、阿娇、阿飒都是后来加入施万的。他们只能找施万为数不多的创始员工做访谈,了解当年的真实情况。

        但访谈做得越多,希望仿佛就越渺茫。施万的早期员工不断跟应诉小组确认,施万初期确实拿了先锋的技术——而先锋高层当时也默许了这一点,却从来没有给出书面授权。

        但应诉小组没有放弃。

        宋清跟阿娇、阿飒一起,钻进尘埃满布的档案室,一册册翻找施万创业初期的历史材料。他们从发黄的文件夹中,找到当时使用的技术资料,和研发人员的技术手稿。他们从废弃电脑的硬盘中,强行读取当时研发部门的实验记录。

        找了半天,能用的材料没有,没用的倒是找了一大堆——他们在施万早期磷酸铁锂产品的研发档案中,找到了带有先锋水印技术文件。

        未经允许私自带出先锋的加密文件,这一项指控,证据确凿。

        阿飒看材料,越看越绝望,“我们这不是在浪费时间?查得越多,发现越多先锋的材料。我们这不是在给先锋找证据吗?”

        宋清却反问:“私自带走先锋的技术资料,的确违反了先锋公司的规定,可是,这样就构成侵犯商业机密了吗?”

        阿娇闻言,点了点头,“我们不能光看先锋的材料。要比对先锋的技术文件,和我们的产品参数,证明我们没有直接抄袭。”

        阿飒敲着一摞产品资料,“怎么没抄?早先给那些电动车小厂供的磷酸铁锂电池,就用的先锋的东西,连参数都没改。”

        阿娇仔细查看先锋的技术文档。

        “其实吧……我看先锋这些引进的技术,好像也没什么了不起。”

        宋清眼睛一亮:“怎么说?”

        阿娇指着先锋技术文档的某一页,“磷酸铁锂电池的生产流程,我大学时候就学过了。就我看到的这些,实在跟我课本上的大同小异,最多有些细节上的出入。就比如说这个混浆涂布工艺吧,实在没看出有什么技术含量。你找本专业书,内容恐怕也差不多。”

        阿飒啊了一声,“你这么说……倒还真是……无非就是温度规定一下,成分比例调整一下……”

        宋清说:“但就是你说的那些细节出入,构成了先锋的技术专利。”

        阿娇回答:“细节上的差异,无非是体积、容量、功率之类的差异,不构成根本的技术差异。你要不信,就找当年生产的磷酸铁锂电池来看。当时做这种电池的小厂太多了。不光施万做,东宁周围那一堆代加工厂都在做。接到的订单要求差不多,技术水平也都不相上下。那个时候也不怎么讲知识产权。别说施万抄日本的技术,但凡有一个产品起来,大家都一哄而上,发了疯的抄。你不信,找个小厂去问,当年先锋电池卖得好,他们是不是也拆过日本的电池。”

        宋清点头:“早先施万为了生存,做的并不是汽车动力电池,是巡逻车、小巴士那种磷酸铁锂电池,技术要求低。直接用现成的技术拿订单,所有小厂恐怕都这么干。”

        阿飒拍手哈哈笑,“这个肯定。毕竟中国工厂是一家,你抄我来我抄他。”

        阿娇眨眨眼,“是呢。就算施万确实拿了先锋的技术文件——但也未必构成侵犯商业机密!”

        阿娇的陈述到这里,法庭的风向已完全转变。

        旁听席上,施万人人振奋,都暗暗给阿娇阿飒喝彩。

        而看先锋方面的代表,则是一个个如坐针毡。先锋那两个委托人都对着手机狂擦汗,仿佛在紧急商量对策。

        阿娇结束陈述,阿飒接过接力棒。

        “刚才阿娇提到,原告方主张的12项专利技术,有8项电池生产技术专利,都来自田中株式会社的授权,且在2012年之前就被广泛应用。还有4项技术专利,涉及到电池系统与电池管理技术。

        “这4项技术,构成我方立论的第二条理由:施万没有侵犯先锋的技术专利,而是在先锋技术的基础上,做出了突破性的创新。”

        阿飒说到这里,不由得露出灿烂笑容,“要说这四项技术,就必须夸一下我们大老板了。大家知道,施万董事长项天歌先生在创立施万之前,是先锋动力电池的研发负责人。先锋动力电池自有的多项技术专利,都是在他的主导下完成的。本次诉讼中涉及电池管理系统的四项专利,项天歌先生都是发明设计人。

        “磷酸铁锂电池稳定性较高,所以早期的磷酸铁锂电池管理系统往往忽视风险控制,主机与单体电池客户端之间的通信依赖串联电路。而单个电池出现问题,就可能引发整个电池系统的风险。这个问题在磷酸铁锂电池产品上表现得不明显,但把这套系统应用于三元铁锂电池,就容易出事——因为只要有一个单体电池躲过了主机的监测,整个电池包就会自燃。

        “这就是为什么先锋的三元锂电池会发生自燃事故。因为他们还在延用我们老板在2012年为磷酸铁锂电池开发的管理系统。

        “而施万新能源从创立伊始,就在试图用软件解决硬件问题。这是我们老板最擅长的。施万最初的l314、l315电池包,从单体电池来看,的确跟先锋的产品没什么两样,但当时电池包的管理系统较先锋系统已有极大改进。

        “先锋主张的四项电池管理技术专利,分别涉及电路设计、单体电池监控、主机通讯与主机决策算法。仅就电路设计这一项技术专利来看,施万产品就与先锋有着本质不同。

        “我们从先锋当年的客户手中回收了先锋的电池包及配套软件产品,并进行了一轮分析比较。”阿飒俯身,分别打开一个蓝色电池包和一个灰色电池包,“蓝色的是施万l315电池包,灰色的是先锋电池包。从电路状态可以看到,先锋电池包使用了大量串联电路,再把串联电路并联起来;施万使用的是多信道的环状拓扑结构,即菊花链环路,任何一个单体电池的信息都可以通过菊花链环路与主机实现双向的即时通信。这在当时的中国,是创造性的。

        “施万磷酸铁锂电池管理系统的另一项创新是温度控制。磷酸铁锂电池在0度以下无法工作。但施万l315型号以上的电池包都能实现在-6摄氏度以上正常启动,因为施万系统增设了温度调解端口,并为电池包增加了恒温装置。这项创新帮助施万在当时拿下了大量来自中国北方城市的订单。所以先锋指责施万通过抄袭先锋的专利获得市场份额,这是十分荒谬的。”

        阿飒说到这里,忍不住挤兑原告席上的两位,“先锋市场份额下降,真的不从自己身上找原因?”

        阿娇总结陈辞:“刚才我们已经陈述了两点理由。原告方主张的12项技术专利,有8项来自日本,在当时已经广泛应用,不构成商业机密;剩下的4项,是项天歌先生自己的发明。”

        阿飒跟阿娇一唱一和,“专利发明人拿自己的技术做改进,你们好意思起诉专利发明人?”

        阿娇乘胜追击,“外国巨头结成联盟,利用知识产权打击中国企业,这不是第一次,也不是最后一次。2012年4月,加拿大魁北克水电等三家外资公司,将国家专利复审委员会告上法庭,要求撤销加方专利无效的裁决。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判定加拿大公司败诉。因为加拿大公司申请的专利几乎覆盖了磷酸铁锂电池生产的几乎每一个环节,如果不判他们败诉,加方就可以打着专利保护的名义,向中国所有生产磷酸铁锂的企业收钱。

        “先锋是一家具有国资背景的a股上市公司。身为一家中国公司,自己没有创新能力,却利用日本的专利,打击有创新能力的中国企业。你们摸着自己的良心说——这像话吗?”

        局势全盘逆转。

        原告方的两位代理人面如土色。陆国岑神色极其不悦。旁听席上的先锋众人,个个汗颜。

        被告席上,宋清朝阿娇阿飒挤眉弄眼。旁听席上,张红热泪盈眶,给两位年轻的研发工程师,竖起大拇指。

        项天歌默然无声。但他也不再是目光呆滞,置身事外。他神色凝重,侧耳倾听。

        审判庭上,书记员与法官助理在飞快地敲键盘。三位审判员低声交换意见。

        三分钟后,审判长转向原告:“原告是否同意被告方给出的事实理由?”

        原告两位委托代理人交换了目光。

        接着委托代理律师发言:“不同意。田中株式会社的知识产权被其他企业侵害,并不意味着施万就没有侵害。项天歌是发明专利人,但并非专利所有人。他在先锋的知识专利基础上做出变动,并不意味着他没有侵害先锋的商业机密。”

        代理律师顿了顿,接着转向审判席,“我们向审判长申请,请证人程新出庭。程新先生是施万的早期员工之一。他是施万侵害行为的目击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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