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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章 孽缘


“老变态——”

        浮林塔皱起眉。这个侮辱性的绰号让她倍感不适,即便朴少校真的变态。

        尤洛菲轻轻笑了两声,松开了紧握的拳头。

        “那我还是收敛些吧。‘老朴’,如何?别那个表情,她比我大十岁,加个‘老’字不过分吧。”

        “……随你。”

        尤洛菲垂下眼睛,整个人浸入回忆的墨水中。她也蜷了起来,床边好似有一座水塔,挂在上面的野葡萄染黑了深沉的思绪。

        “第一次见到老朴,是在2182年的春天。那时候你应该刚上军校吧。和春天的景象相反,我们的遇见毫无美感,反而很丑陋。

        80年末,我被迫开始做香料生意,将中东地区的五种小众香料运到欧洲大陆北边。穷途末路的人总得养活自己,而且更该活得贵气些,我也赚到了不错的钱。可惜在世州体制的绝对管制下,任何事物都能瞬间变天。现在和那时一样危险。次年,最赚钱的行业皆被政府垄断,香料生意当然逃不过。

        这并不代表普通人绝对无法从中获利。不过,若想分一杯羹,必须要有边检及警卫司的关系。快退休的田中少校已经有一套特定的裙带关系,很难再插足;于是我盯上了警卫司总局的准接班人,那时还是上尉的朴楚薇。

        没错,我们之间本该是纯洁的利益关系。

        贿赂老朴不是件简单的事情,想收买她的人也不止我一个,但我还是做到了。我曾以为是我手段高明,但后来才知道,她选择我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她喜欢女人。而且,呵呵,她挑女人的口味很危险,迟早会栽进去。

        她喜欢长得漂亮的,更喜欢像狼的,这样可以享受驯服与折磨的快感。所有被她吃掉再扔出来的骨头都是这样。眼睛里的凶光是加分项,如果你再冷漠些,她会更开心地贴上来。哈哈,你现在这个表情,就是她最喜欢的。老朴这人还没什么廉耻,同时爱好几个的情况层出不穷。现在想想她可真搞笑,多养几条藏獒不好吗?

        就这样,老朴一边把我当潜在财源,一边把我当预备情妇。不知是谁给她的自信,她好像总觉得我是个随便上的荡妇。只可惜,她看透了我的凶狠,却低估了我的野性。我可不是被按头套项圈的人,相反,她给我当狗我倒会考虑一下。

        你怎么这么惊讶?这很明显嘛。对了,我要叮嘱一下,离老朴越远越好,直到她找到新目标。她已经害了不少二十来岁的小姑娘,但我也不是救世主,管不了。人人都爱二十岁的青春,人人都爱年轻的身体,谁不爱呢?但只有她会一直夺取别人的青春。

        那两年我赚了大把的钱,更给了她不少油水。进过她的办公室吧?那里面一半值钱的东西,都是我给她搞过去的。

        一丘之貉,狼狈为奸,这两个词形容当时的我们再合适不过。

        当个摇钱树挺好,富贵。如果她不做出那件事,我们会永远合作下去。她真糊涂,怎么就不明白和我保持狐朋狗友的关系更有益呢?她想听小提琴,我给她拉;她喜欢开荤笑话,我陪她开;她要聊女人,我跟她品头论足。我多有当走狗的自知之明啊,《魔王》都是我为她学的,那首曲子可花了我不少时间。

        我看人和做买卖一样有天赋,能看得出她是能让我把早饭吐出来的变态,所以绝不会跟她扯上情爱关系。两年内,我明里暗里拒绝了她十次。我脾气并不好,更没什么耐心,但勉强能忍。

        我喜欢玫瑰,再怎样也不会把它们丢垃圾桶;老朴倒好,因为这个自作多情起来了。呵呵,最后一次给我玫瑰花的时候,你猜她干了什么?她直接把手伸进我的衣服,还咬我脖子。你们军警的劲儿太大了,我不得不扇她一巴掌,她才把我松开。现在想想我可真荣幸,怕不是唯一一个扇过她巴掌的人。

        那时太年轻,说话不知轻重。我说,你也不撒泡尿照照自己,配得上我么,给我舔脚我都得洗十遍。哈哈哈,没错,这就是原话。

        老朴当然不干了,脸都气成猪肝色。比平常还丑,太滑稽了,每次想起来都能笑一整天。

        话一出口,我便做了最坏的打算,她肯定不再帮我办许可或给海关打招呼了。其实我也无所谓,大不了去剧院当小提琴手,反正赚到的钱已经足够填满欲望。

        但她不想这么简单地放过我。我还记得那是一个冬天,真冷啊。冬天从来就不会发生什么好事。

        她说,你会后悔的。

        我说,我从来没后悔过。

        老朴笑了,牙齿倒挺整齐。那笑容比冬天更冷。

        她说,我要让你只剩下我。

        我说,那你真可悲。

        跟你说过,我没有家人。虽然这不是什么幸事,但也正因如此,她无法借世州的传统手段来威胁我。于是我扬长而去,丝毫没意识到老朴真正的意思。

        我低估了她的凶残,正如她低估了我的野性。

        那时候,我有个秘密爱人……也不完全算爱人,就是我能欣赏并为之付出的人。她是这片烂透了的土地上为数不多的天使,我喜欢和她在一起,也愿意养她。她比我有音乐天赋,若能多活几年,一定是维也纳弦乐联合会的首席。

        有一天,她失踪了;再回来时,就变成了另一个人。受尽非人的折磨后,也只能变成那个样子。我再饥渴都不会对一个十七岁的女孩下手!身上全是伤,下面全是血,最重要的手指被打断了,语言能力也因精神刺激丧失大半。

        是谁竟下如此狠手?当她碎片化的词汇偶然蹦出‘军服’时,我瞬间明白了。是朴楚薇那个禽兽。

        这明显是再恶劣不过的故意伤害,可谁也不敢定罪。因为,朴楚薇已经是世州警卫司总局的总警司长了。

        真讽刺,堂堂的总警司长“登基”前刚犯过罪。

        我不敢信任自己的医术——唉,要是相信就好了。我把她送到了医院,因为我想,中央医院总能保证她的安全吧。

        然而还是小看了世州警卫司。医院里都是她的爪牙,那姑娘伤恢复后被强制关到精神病院了。精神病院不是治病的地方,而是个‘说你有病你就有病’的地方。可那里也都是老变态的眼线,谁敢放我进去?

        如果换成现在的我,或许能把她偷回来,但当时实在没办法。我只能眼睁睁地看她在铁窗旁哀嚎,直到——

        ……

        直到她死。

        撞墙自杀。她被注射了太多药物,最后彻底疯掉。前前后后不过一周时间。不过也好,她没受太久折磨,明智地尽早离开了这个世界。这个世界确实没什么看头,即便当小提琴首席。

        我身上没有人命债,债是那老变态的。你能理解,对吧?啊哈,我就知道你会露出这样的表情,这比说什么都强。

        那之后,我的世界不仅没了别人,更没有那杀人魔的位置。

        起来一下,我拿被子,这屋有点冷。或者——你想当暖炉也行哦?哎呀,开玩笑的啦。

        我本来就对这个世界没有多少期望,按理说不该崩溃;但还是很丢脸地崩溃了一段时间。

        不过我还是活过来了。别人越不想让我活,我就越有兴致好好活。可能是青春期持续下来了吧。

        我开始转移财产,打算离开世州。毕竟,世州政府杀了我两次。虽然某种意义来说也算一种新生,但被迫新生总归不太愉快。当然,也是因为我想报复一下老变态,她干过的那些事,必须让她亲自体验。

        于是,在和她相识的第四个春天,我动手了。我力气不大,但胜在会用下三滥的伎俩。

        我告诉她我想通了,并邀请她在我家见面。我还说新学了《卡门幻想曲》,想请她听听。她欣然应邀。呵,是不是该夸她音乐品味不错?这首曲子确实好听,听完立刻死掉都值得。

        没错,我用了迷药,把她绑起来。

        曾经的医学知识没有白费,我可不想当谋杀警司的恶人。我可以避开所有致命伤,让她的痛苦最大化。具体过程不便描述,总之是让她能一辈子忘不掉我的酷刑。她逃过了生孩子,那我就让她体验一下比肩分娩的痛苦。

        不得不说,她吊起来的样子比平常美不少,我或许能理解一点她的癖好了。

        故事的结尾更妙。我让修水管的工人晚上来我家。然后嘛,没有锁门,直接跑路,一切都在计划之中。这套房子我不要喽。可惜看不到朴楚薇被水管工发现时的样子,啧啧,一定很精彩。

        有点意外的是,老变态回警卫司后并没有通缉我。可能一来自觉理亏,二来知道我也不是傻子不可能抓得到,便没声张这件事。

        再后来,就和你现在知道的对上了。

        我开始用偷盗行为挑衅,并荣获了‘世纪大盗’的称号。当坏人的感觉不赖,尤其是当世州警卫司的坏人。你们这帮人一筹莫展的样子,比性爱还能让我分泌多巴胺。

        就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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